《樹影迷宮》大結局,田浩對著田暢的背影哭著說,他殺害張丹也是為了她。至此,一樁綿延了十八年的懸案,一場改寫了兩個警察命運的角逐,算是終於落下了帷幕。
真相水落石出,那個被人稱為衚衕殺手的惡魔,就是田浩。但是很多人不理解,像田浩這麼一個老實人,一個勤懇勞作一心經營好家庭過好日子的男人,一個雖然過度但深愛著女兒的父親,他為什麼會這樣做。
於是很多人把田浩的作惡動機歸咎到了田暢身上。認為田浩是為了女兒才做下這些惡事的,他殺害張丹是因為她要帶走田暢,其他那些案件,也是他為了製造緊張氣氛逼田暢回家才做的。

但其實,這些都是田浩的「煙霧彈」。或者說,是他用來寬慰自己的自我感動罷了。
田浩對女兒的「愛」。
我們先來說說,田浩對女兒那過度的、扭曲的「愛」。
田浩的女兒田暢,是一個馬上面臨高考的高三學生,那個年齡,我們都知道,是接近或者已經成年的年齡了,對於這麼大的孩子,田浩對女兒的管控是不允許她穿好看的衣服、不允許她佩戴首飾、不允許她跟異性接觸,還要時常檢查她的內衣。
他為了把女兒牢牢掌控在自己手裡,每天晚上都會給她的房門上鎖,時常悄悄跟在她的身後,踩著步點,不讓她發現。

這是愛嗎?壓根不是。這不過就是打著愛的幌子的一種病態掌控。
當然,這種不健康的掌控方式,必定也會換來孩子的反抗。所以田暢一而再地選擇逃跑、離家出走,最後還搭上了冉東東的命。
說到冉東東的死,這裡也能看出田浩是一個多麼扭曲的人。他故意假裝為難、模稜兩可地在周衛平面前說出冉東東的名字,讓一心為女兒報仇的周衛平去害死冉東東。
在周衛平面前,田浩把自己扮演成一個「胳膊擰不過大腿」的受害者,這一方面能更好地取信於周衛平,另一方面也更能換來同是「受害者」的周衛平的共情。

而在趙趕鵝面前,他又故意提起這件事,看似是一種愧疚後悔的姿態,實際上字字挑釁,就是想看趙趕鵝失控被激怒的樣子。
你說他是為了女兒嗎?如果他只是因為害怕女兒跟冉東東早戀,才利用周衛平除掉冉東東,那他肯定是生怕別人忘不掉這件事,不會故意主動提起的。
可他主動提起來,還故意刺激趙趕鵝,這就看得出來,他深層次里追求的,並不是為了保護女兒,而是作惡的這種刺激和滿足感。

骨子裡的「壞」。
我們普通人做一件事,總喜歡問個為什麼,也就是我們的潛意識裡總覺得,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都會有促使他去做的動機。
在田浩這件事上,他「老實巴交」的外在形象則更加堅定了我們的這個認知。我們會去想,像他這麼老實的一個人,若不是被逼到了極點,怎麼會做這樣的事呢。
可是找來找去我們也沒有找到那個被逼到極點的「點」究竟在哪裡,劇中的田浩看上去就是一個本本分分過日子的人,他和妻子經營著包子鋪,他的收入都用來養女兒維繫生活,他除了對女兒的管控是偏激和極端的之外,我們看不出他有其他不正常之處。

所以我們就會想到:他這樣做是為了女兒。他自己也說,他這些年來所做的,都是為了田暢。這也成了很多人為之惋惜的地方,認為他的本意是好的,只是用錯了方式。
但事實上,有一種人,他就是天生的壞種,他就是骨子裡的壞,他做壞事只是因為他想做,並沒有什麼特別的、逼不得已的原因。
田浩說他害死張丹是為了女兒,可是他跟張丹因為田暢的事起了爭執之後,他只是把她掐暈了,當時的張丹並沒有死。是田浩進一步起了惡念,才致使張丹殞命的。

還有劉珂,就更荒謬了。劉珂跟田暢並無交集,他就是因為人家穿的衣服露胳膊露腿,就拿激光筆照人家,還說什麼想要教訓她一下。
你聽聽這話,這是在家管女兒管上癮了?也要去管一下別人家的女兒?當然,如果他真的只是上去用言語教訓她一頓,說她一個女孩子不該晚上在外面,不該這樣穿著等等,我們還勉強能跟他一顆老父親的慈愛之心扯上關係。
可是他怎麼做的呢?他不僅要了人家的命,還用瓶子……這麼病態的行為,你說是為了女兒,誰信呢?

好,咱再退一步講,就算他做這些,確實是為了讓女兒害怕,覺得外面不安全,讓她主動回家。那麼後來打熱線電話呢?這就是赤裸裸的挑釁和炫耀啊。
他覺得,他做了這麼多事,卻這麼多年都沒查到他頭上,他特別厲害,特別有成就感,這個時候,他可壓根就沒有想到他女兒已經失蹤了那麼多年了。
田浩嘴裡所謂的為了女兒,不過就是給自己所做的這些事找一個說服自己的借口罷了,好讓自己繼續頂著老實人、好父親的標籤,迷惑視線。
實質上,他就是一個天生的壞人,他追求的就是那種做壞事的快感以及警察抓不到他的成就感,即便沒有女兒,他也會以別的借口去做類似的事。

愛,從來不是「傷害」的理由。
武志紅老師曾經說過一句話:愛只會帶來好的結果,不會造成傷害,凡是造成傷害的都不是愛。
這句話不管是對自己,還是對別人,都是適用的。
田浩以愛女兒為由,以極端的、扭曲的方式控制女兒,這不僅傷害了女兒,也讓女兒在極度窒息的情況下不得不離家出走,徹底毀掉了本該美好的未來人生。
同樣的,他也以為了女兒為由,去做了那麼多過分的、令人髮指的壞事,然後十八年來數著他做壞事的這些成就沾沾自喜,到老來還要去冉曦病床前炫耀他的戰利品。

這樁樁件件,沒有哪一件是真的跟「愛」扯上關係的。他既不是真心愛女兒,更不是為了女兒去作惡。唯一的解釋,是他原本就是一個心理扭曲的惡魔,他的壞就是天生的、刻在他骨子裡的。
當然,如果你非要去追究根源,去探究他童年的創傷,他原生家庭的問題,那肯定會是存在問題的,但是所有的童年創傷、原生家庭傷害,都不會是犯罪的必然因素,就像有的人千瘡百孔卻依然選擇善良,而有的人只經歷一次打擊就墮入萬劫不復一樣,歸根到底,是「人」的不同。
田浩這個人,讓我們看到的,不是一種錯誤的愛,而是一種天生的壞。大家千萬要記住:愛,從來不該是傷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