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檢察1月7日消息,貴州省興仁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范國美(正縣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黔西南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范國美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范國美(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范國美,女,1967年11月生,漢族,1989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
她曾任:望謨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興仁縣委常委、副縣長,興仁縣政協主席,興仁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
2024年6月5日消息,范國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2024年12月27日,貴州通報關於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其中有范國美違規收受禮品、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等問題。
據通報,2012年至2024年,范國美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高檔酒水、女士包、護膚品等禮品和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為其支付美容費;在朋友聚餐、宴請他人過程中,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支付用餐費用,提供菜品、酒水等。范國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1月,范國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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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消息,日前,貴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原二級巡視員方先紅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冊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冊亨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先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冊亨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方先紅利用擔任黔西南州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原興仁縣政府縣長,興仁市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信息顯示,方先紅,女,出生於1967年5月,貴州晴隆人,曾任黔西南州委辦公室副主任、黔西南州委副秘書長等職。2012年,她任黔西南州政府秘書長,2013年任黔西南州政府州長助理,2014年任黔西南州國土資源局局長。
方先紅(資料圖)
2016年,方先紅任興仁縣縣長。2018年,興仁縣撤縣改市後,方先紅任興仁市市長,2021年7月辭職,後任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二級巡視員。2024年5月29日消息,方先紅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