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被限制進入地下車庫,最近引起了極大關注。先有杭州部分五星級酒店被曝光對新能源車停車「區別對待」,近日廣東省博物館的限制新能源車停放規定,又引起了爭議。對於新能源車主們來說,「歧視」之聲不絕於耳。然而,也有人認為,這種規定有其合理性,一時間眾說紛紜。
廣東省博物館:
限制新能源車事出有因
最近,有車主反映,準備開車進入珠江新城廣東省博物館時,才發現新能源車不能進入地下停車場,而被規定停放在露天停車場處。
廣東省博物館一工作人員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確實有這樣的規定。「但這並不是歧視新能源車,因為博物館屬於重點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所以現在車輛管理都採取的是分區管理規定。」該工作人員介紹。她表示,其實對新能源車停放有所限制的規定,已經實施很長時間了。至於具體開始實施的時間,該工作人員稱自己是新來的,並不清楚。
有知情人士稱,現場可以看到掛著新能源車禁止停放地下停車場的指示牌,地下停車場的工作人員也證實新能源車禁止進入車庫,可以停專門的露天停車場,但露天停車場的車位並不多,而且還被不少藍牌的燃油車「霸佔」。
值得一提的是,9月19日傍晚,廣東省博物館公眾號專門發布了一則停車指引公告,主要內容基本上圍繞如何停車展開。
在公告中,廣東省博物館指出,該場所為重要的文物收藏機構、人員密集場所和消防重點單位。而且為單體建築,集地下停車場、文物庫房、觀眾參觀公共區域於同一建築主體之中,一旦發生火災,不僅危及建築內人員的人身安全,也會給庫房及展廳文物安全帶來巨大隱患。自2021年9月22日開始,已經實行燃油汽車、新能源汽車停放分區管理,將東門露天停車場向新能源汽車開放。但對於車主們反映的新能源車停放指定停車場存在車位不多、被油車佔位等現象,接下來是否會作出相應的規劃及改善,該指引並沒有提及,只是作出了引導去館外其它停車場的提示。
業界聲音:
博物館比較特殊,管理方限制理由正當
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會長李緒進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根據《廣州市停車場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九)款規定,在按照標準設置的車位數量範圍內接受車輛停放,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提供車輛停放服務。
「然而,博物館的地方比較特殊,裡面有大量的文物需要保護。為了更好地保護文物,管理方的理由是正當的。同時管理方也提供了露天停放新能源車的解決辦法。因此,他們的做法也是適當的。」李緒進稱。有人擔心,省博物館限制新能源車停放的規定,是否會引致眾多物業地下停車場效仿?李緒進表示這個倒不需要過分擔心。「畢竟,在這件引起關注的事情上,文物的特殊性還是比較明顯。」他指出。
律師看法:
限制措施可以理解,需有合法合規流程
省博物館的做法引起了爭議,在多名法律界專業人士眼中,觀點也並不一致。有律師稱博物館的做法並不違法;也有律師認為,這樣的措施可以理解,但前提是要有合法、合規的流程。
「這是一個引起廣泛討論的事件,而且各有道理。」廣東華安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曹培傑指出。他認為,畢竟這是人家的地盤,其管理權人有權制定不違法的規則。在法律法規層面,不會有這樣的限制性規定,博物館的做法並不違法。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沈民健則認為,博物館屬於公共區域,其建築物內管理規約應當由其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不違反現有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制定。結合此前部分小區物業也存在限制新能源車進入地下車庫的規定,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首先,新能源車和燃油車都屬於機動車,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不應當進行區別對待。其次,小區業主或者某個物業是否允許新能源車進入地下停車場,涉及該物業的管理規約。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轄區業主應當遵守所在小區的管理規約。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管理規約的制定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通過。換而言之,如果確實有相應的管理規約且設置的程序合法,其他人應當予以遵守。最後,趨利避害是人類的基本屬性,有這樣的措施是可以理解的,但前提是要有合法、合規的流程。
有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稱,理論上消費者有權停車進去,畢竟是公共場所,沒有法律規定可以禁止電車進入。
新能源車主:
有人稱被歧視,有人表示理解
在眾多發出「歧視」的聲音中,新能源車車主王先生認為,這顯然是歧視新能源車,用小概率事件製造焦慮。在他看來,新能源停放過程中,自燃的概率是很低的。如果涉及碰撞,自燃是有可能,但碰撞後產生自燃,油車電車都一樣會燃燒起來,並不是電車獨有。
不過,名下已有兩台新能源車的鄧先生,就對這種限制新能源車進入地下車庫的做法表示了理解。「畢竟,電車起火,目前大部分系因為電池外殼受損引起。目前不少物業管理部門還缺乏相關的檢驗、排查要求,使用者又不知道如何預防,導致大多數車主並不清楚車輛(電池)的客觀狀況。」同時他表示,人們對新能源車的認知,也有待提升。
市民江南西江江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其實這種對新能源車的「歧視」,早就存在於各個方面。以湛江徐聞去海南的渡輪為例,還專門分開新能源車的班次,而且特別少,這本身也是一種不平等對待。畢竟,新能源車的技術也有個成熟、穩定期,尤其是電池技術尚未真正成熟,這是客觀事實。因此,可以理解這種限制行為。但作為一名新能源車車主以及汽車領域從業者,如果以自燃的概率而論,燃油車的自燃概率其實比新能源還要高。同時,新能源車從去年的30%左右滲透率,到今年底很可能突破五成的發展趨勢來看,相關部門仍然沒有主動考慮如何規避風險,而是採取這種「一刀切」的管理做法,未免讓人覺得這屬於「懶政」行為。此外,這種限制的源頭在於普羅大眾對新能源車及電池的發展技術,還缺乏足夠的認識,使到不少人仍然存在不必要的擔心。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梁羅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