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即將來臨,在歡度新春佳節之際,不少市民也選擇用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表達喜慶的心情。但是在燃放煙花爆竹的背後,很多安全事項必須注意。
相關具體信息如下↓↓↓
鼓樓區集中燃放地點
△鼓樓區集中燃放地點示意圖
雲龍區集中燃放地點
雲龍區集中燃放地點示意圖
大潤發超市世茂店廣場
法治公園
和平路與郭庄路東延交叉路口
大龍湖旅遊風景區
小韓安置小區東金沙路
奧體中心派出所門前廣場
泉山區集中燃放地點
泉山區集中燃放地點示意圖
▲蓮湖路東城段
▲榮盛水街工地
▲時代大道東延長段
▲梨園路公園
▲音樂廳下沉廣場
▲市民廣場
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集中燃放地點
△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集中燃放地點示意圖
銅山區集中燃放地點
△銅山區集中燃放地點示意圖
賈汪區集中燃放地點
△賈汪區集中燃放地點示意圖
再次提醒
適度放開不等於完全開放
安全與文明要時刻牢記
違反煙花爆竹管理行為處罰規定
違規燃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經營
對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製品,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違法郵寄攜帶
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託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行為追究
非法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 | 微遞鼓樓、雲龍之聲、微泉山、金龍湖發布、賈汪發布、銅山發布
美編 | 何佳亮
徐州廣電編輯 | 尚亞 李惠
一審| 姚亮
二審| 朱宸昕
三審| 張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