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廣州某職業學院發布通報:
一名教師因遲到1分鐘被認定教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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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5月27日,記者從通報上看到,根據《廣州某職業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修訂)》的相關規定,經調查、核實,某教師在2025年4月17日上午第1-2節2號教學樓301教室,擔任教學任務時,遲到1分鐘,根據辦法認定為一般教學事故。根據辦法,給予該教師當月扣除5個教學工作量,當學期績效考核總評扣10分。
另一則認定書則顯示,某教師在2025年5月21日上午第3-4節在2號教學樓401教室,擔任《中華傳統文化》課程教學任務時,提前下課2分鐘。認定為一般教學事故,按文件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該學院某教師對此表示不理解,「遲到早退一兩分鐘,很難界定實質影響了教學質量,而且責罰過嚴。如果是老師一再犯錯,那也沒話說。」他稱扣5個教學工作量相當於300元左右,額外扣10分還會影響評優秀和年底績效。
5月27日,有媒體記者聯繫該學院,工作人員答覆稱,被通報是因為觸犯了學校的相關規定。「要是學校沒有教學秩序,每個人都遲到早退,一兩分鐘,兩三分鐘,不就亂了嘛。」
5月28日,廣東省教育廳一接線工作人員表示,省教育廳對省屬高校有教學指導權,但高校老師的人才管理都是學校獨立負責的,對於教學事故的認定權也在學校。如果對學校的處理有意見,覺得從情節上來講處罰太重,可以根據校規提出依據,向學校質疑申訴。
網友熱議
有網友表示支持,認為此舉有助於維護教學秩序。
也有網友提出質疑,認為學院處罰太過嚴苛,小題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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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源自網路
申工社綜合整理自央廣網、極目新聞、新浪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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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狄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