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離婚後,媽媽成了我的財務總監

自從我離婚後,回到娘家,跟爸媽一起生活。媽媽就成了我的財務總監,每次跟爸爸去收購採藥就從媽媽手裡拿錢,賣完藥材後把賺的那部分利潤交給媽媽保管。

這些年,在外面花錢沒計劃的原因,也明白自己也管不住錢,所以把管錢的任務主動交給媽媽。媽媽當保管我很放心,我從小就看著爸媽吃苦過來,她們對花錢很有計劃,該花才花,不該花是一分都不花。

也許是曾經窮怕的緣故,不像我們年輕人,看到什麼都想買,吃過苦的人,懂得精打細算過日子,我家三姐妹,我老小。離婚後回來,自然就跟著爸媽一起生活了,經濟交由媽媽管理,其實不單單只是她管得住的原因。比如走親訪友,家裡的開支,最重要的就是,走媽媽的娘家也由她安排(媽媽很重視她娘家的兄弟姐妹),對媽媽來說。可以隨意支配經濟,實現了她的經濟自由。

通過這幾年的努力奮鬥,從離婚後凈身出戶到現在,也存了一些錢吧。買了一套三房的電梯房,前幾天又定了一套一室一廳的。如果這幾年不是媽媽保管錢,可能我什麼成就都沒有,就只有婚前的投資資產。

所以奉勸年輕人們,自己存不住錢時,就把錢給你最親的那個人,懂得節約勤儉的那個保管,幾年下來你就有積蓄了,家裡有了積蓄,等於家中有糧食了。尤其在疫情下,心裡才不會慌。

以前是我的真實生活!以後有時間,再繼續跟大家分享我的故事!

同時祝大家開心快樂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