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哲學家培根說:「過度的愛情追求,必然會降低人本身的價值。」愛情本身,需要真誠,需要執著,需要熱烈。但是,一定要考慮客觀條件是否具備,如果一味地表現自己的熱情和嚮往,而不考慮和對方的匹配度,那麼越是追求強烈,就越容易造成自身的傷害,同時也會傷害到被愛的那個人。這種愛的方式,是不理性的,是魯莽的,是衝動的。
有的人,為了追求自己所愛的人,變得瘋狂,變得失去理性,就像《少年維特之煩惱》中的維特追求綠蒂時,明明知道人家已經有家室,可他始終放不下自己的那份情,總是想得到她,他把愛看得太神聖了,看得太重要了。為了愛情,他最後選擇了自殺,這種為愛做出的蠢事,是不可取的,也是毫無意義的。愛和被愛都是人們享有的權利,但愛和被愛,必須要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要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才是幸福的,才是美好的。
愛情,是一種美好的情感,也是一種智慧的體現。當遇到心儀的人時,心中的激情,心中的渴望,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相處的過程中,一定要保持清醒,一定要充滿理性,不要放縱自己的情感,而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感情。就像哲學家金岳霖愛才女林徽因那樣,雖然那是一種深沉的愛,那是一種熾熱的愛,但卻始終沒有超越道德的界線,他沒有傷害對方的感情,他沒有破壞對方的家庭,只是默默地愛著。這種高尚的愛情,是自身的一種修養,也是對她的一種尊重。
香港作家張小嫻說:「想要忘記一段感情,方法永遠只有一個:時間和新歡。要是時間和新歡也不能讓你忘記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個: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當我們陷入一段情感之中,不能自拔的時候,一定要冷靜地思考,客觀地分析自己,正確地評價對方,然後尋找出路,做出正確的選擇。或者在時間中慢慢沉澱,或者開始一段新的感情,總之,必須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從執念中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