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戀愛,從一開始就是悲劇。
因為打一開始,倆人的起跑線和終點,就天差地別。
01
張志作為小鎮上年少有為的大好青年,擁有碩士學歷,35歲就成為規劃辦主任,家裡有車有房,自己的人脈遍布全鎮,唯獨缺少的,就是一個合眼緣的意中人。
30歲的王漫妮剛從上海滬漂回老家,被父母催促著和張志相親見面。倆人頭次見,張志選擇了能夠避人耳目的遊船上。
他對王漫妮說:「我出門,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一會兒你就明白了。」
從遊船上岸後王漫妮才知,小鎮上的人,幾乎各個認識張志。他逢人就會打招呼,每個和張志打過招呼的人,都會從頭到尾的審視一遍王漫妮,然後頗有深意的含笑離去。
在人人審視的眼光里,王漫妮第一次感覺到私生活被冒犯。從此後,她便成了整個小鎮街頭巷尾的熱議話題。
原來,在小鎮,和知名的公眾人物交往,是沒有隱私的。
王漫妮感覺自己還未結婚,就掉入了一個被八卦的毫無意義的泥潭裡,這泥潭像極圍城,讓人窒息。
02
雖然感覺到走哪兒都被監視,但此時在上海受夠打擊的王漫妮,還是選擇隱忍。她繼續和張志出來見面,直到張志在看電影上的態度,讓她大失所望!
按說張志這麼一個有頭有臉的人物,不必為了場電影竟折腰。可他卻為了兩張免費的電影票,不惜驅車跑老遠的電影院去取票,到了影院還遲到,看個半半羅羅的半場電影,關鍵是還能看進去,並笑的前仰後合。
當時的王漫妮如坐針氈,一臉黑線,很想丟開他揚長而去。
她不明白,何必捨近求遠費這功夫?而且,張志若連看個電影的錢都捨不得掏,將來還能對自己多好呢?自己上萬塊的包包、首飾夢,豈不都化為泡影?
張志回應:「在小鎮就是這樣,我欠他一次人情,過兩天他帶人去我家親戚那裡免費吃飯,一來二去,這關係不就建立起來了嗎?」
看似沒錯,但互欠人情債,是王漫妮最不喜的一種交往方式。
03
當張志給王漫妮介紹完工作,王漫妮在這份只有3000塊金飯碗上的不適,徹底讓她想離開小鎮,繼續滬漂了。
雖然分手前,王母一直給她打氣:「張志相親20多次,見過無數姑娘,尤其你們班當年的班花,他都沒看上,你說你有多大福氣!咱家對張家,是高攀了。」
這話不說還好,說完王漫妮反而覺得,
是自己的家境、身高、衣品,尤其是8年滬漂後養成的談吐見識讓張志覺得不跌份兒,美貌,只是單純的加分項。
如果以後容顏老去,張志像梁正賢嫌棄跟了自己7年的趙敬語一樣嫌棄她,再去找青春靚麗有見識的小姑娘,她又該何去何從?
況且,現在王漫妮的工作是張志介紹的,車、房、錢若是婚後都依賴於他,自己只能是越混越混的差,不僅自由沒了,連尊嚴也會慢慢趨向於無。
這種一潭死水,毫無懸念一眼望得到頭的生活,也許適合在小鎮混得如魚得水,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張志,但絕不適合她王漫妮。
04
王漫妮的野心,一個小鎮,承載不下來。
正如她常找的小鎮理髮店老者所說的:
所有小鎮出去漂的人都要知道,往後,你就是自己的家了。
父母所謂的故鄉是後路,聽聽也就算了。
真是「故鄉容不下靈魂,他鄉容不下肉身。若能一世安穩,誰願顛沛流離」啊!
如果是你,你會認命的跟了張志,還是會繼續出去闖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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