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去世四年,留下村裡一座老宅,老宅是一處前後都帶院子的三間平頂房。
我愛人哥仨個,他是最小的。
大哥結婚成家另過時,家裡給他在村東蓋了房子,並把屬於他的那份家產摺合成錢給了他。
婆婆生病前曾說過,房子一份屬於她自己,一份給二哥,一份給我們。並單獨和我們說「你們比你二哥條件好些,等我百年後我的後事由你家操辦,我那一份房子也都是你們的。」
婆婆88歲那年腦出血,堅持了一年多駕鶴西去。
她的身後事由我們家一力承擔,沒讓大哥二哥花一分錢(我愛人至純至孝,兩個哥哥一個是農民,一個下崗,條件不好,婆婆生病、住院到後事處理,都是我們出錢,並不是為了財產)。
等到一切都處理好,說起房子的事,出了點差頭。原來老太太只和我們一家說了她那三分之一房產的事,那哥倆都不知道。
大哥知道自己該得的都得到了,並沒有太大異議,二哥不吱聲,不說行也不說不行。
這件事就這樣拖了下來,婆婆的老屋空了,大哥不怎麼沾邊。
二哥日常在縣城倒班,休班後就回老家,收拾收拾院子,種點青菜,栽幾棵芍藥花,倒也清閑自在。
就這樣溫溫吞吞過了幾年,沒有人提房子的事。
直到前段時間,二哥說,等他退休了是要回老家住的,那裡是他的根,他得尋根。
我問我愛人「那媽留下的房子就是二哥的了?」
他不言不語,一副默認的樣子。
前幾天回家,無意中和我82歲的老媽說起這件事。
我媽仔細聽了一遍,鄭重其事的和我說「以後你婆婆房子的處置問題,你不要參與了,也不用問,那房子給你你還能回去住咋的?離得那麼遠?再說,農村三間平房能值多少錢?他們哥幾個商量咋辦就咋辦,沒有那房子也不影響你們生活。」
我媽幾句話,讓我覺得還真是這個道理。我們離老家好幾百公里,回家一趟幾個小時,真的沒有必要去爭個誰是誰非,哪住又怎麼樣呢?反正都是他們兄弟,東西也沒落到外人家。
我媽在這些問題上慣是拎的清楚,我婆婆活著時,逢年過節我們給雙方買東西,我媽每次都囑咐我:多給你婆婆買點,咱家啥都有,買不買都行。
她也這樣教導我妹妹。妹妹婆婆常年有病,老公公不管家裡的事,妹妹妹夫天天上班,家裡大事小情都由她大姑姐做主。
妹妹有時也發幾句牢騷。我媽說她「你能天天回去照顧你公公婆婆嗎?你回不去就不要說別的,能出錢你就出錢,要是你大姑子不在跟前,你不得天天回去伺候?」
看,我媽幾句話就說出問題的關鍵所在。我們都覺得老媽清醒,看事情看得透徹,也讓我們幾個小家少生閑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