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規定市縣兩級教育局局長,每月到中小學、幼兒園陪餐不少於一次

福建省「福州教育」微信公眾號11月9日消息,為強化中小學、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預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福州市教育局制定局長陪餐制。

陪餐人員為市縣兩級教育局局長,分管副局長、機關處(科)室負責人;陪餐對象為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或者從校外供餐單位訂購食品向學生提供餐飲服務的中小學校。原則上陪餐人員每月到中小學、幼兒園陪餐不少於一次。

據報道,11月5日中午,福州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游昕一行赴閩侯一中開展食品安全專項督導工作,並在學校陪餐。

瀟湘晨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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