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得說多少遍,「差生」也有中考的權利 | 新京報快評

▲資料圖。中考考生走出考場。圖/新華社

又見「差生」被要求放棄中考。

據時間視頻報道,3月24日,河南南陽一家長爆料孩子初三學習不好,學校發來自願放棄中考的申請,網友質疑學校此舉為提高升學率。

對此,3月25日,南召縣丹霞實驗學校回應稱,成績差的學生如果放棄中考可報名職業教育等,多幾個選擇。南召縣教育局則表示,學校綜合考量,不是為了升學率故意踢掉差生。

參加中考是每個考生的權利,是學生接受義務教育完整度的標誌,任何人都沒有理由為此設置門檻。無論基於怎樣的「綜合考量」,學校向成績不好考生髮放棄考申請都欠妥。這有違學校作為教育機構的角色定位,也違反了相關政策規定。

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發出通知,強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勸說學生放棄中考和中途退學,或要求學生轉校,或強迫學生報考某類學校。

若學生基於自身考慮,主動放棄中考,倒也不是什麼問題。由學校向特定學生髮放類似申請,儘管名為「自願」,其引導和暗示的意味也很明顯。這番操作,明顯把學生以成績好壞區別對待,難怪網友由此質疑學校此舉為提高升學率。

檢索新聞即可發現,「差生」被要求放棄中考,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2023年6月,「江西某中學學生疑似被老師要求棄考」一事就曾引發輿論廣泛關注。當地教育部門隨後通報表示,將督促妥善處理此事,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就在南召縣當地,2023年2月,也有家長投訴「南召縣雲陽鎮初級中學強迫學生不讓參加中招考試」,雖然南召縣在回復中予以否認,但也承認「在職高與普高分流的宣傳引導過程中,存在部分教師言語不當現象」。

學生在面臨中考升學之際,也是走到了人生的一個十字路口。在這一關鍵節點,學校、老師給學生提供一些指導、建議和幫助,本是發揮「育人」作用的重要內容。但這類引導只能作為學生的參考,且不能剝奪學生任何正當權利。

現實中,有老師以不參加中考就給畢業證為幌子,直接要求學生不參加中考;有學校以「報名職業教育現在就可以離校去上學」為由,建議學生不參加中考。

類似說辭,看似「為學生著想」,實際上,就是變著花樣減少「差生」參考人數。這其中,有多少是為提高學校升學率考慮,背後是否與一些職業學校的「合作」關係有關,也往往引人質疑。

要明確的是,中考與「報名職校」本不衝突,中考之後學生照樣有選擇的自由。南召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分數不到高中最低錄取線建議報名職業教育」的說法,也是中考之後的選擇,而不應成為中考之前「勸退」考生的理由。

初中階段,正是人生充滿無限可能的時期,學生參加中考,既是行使自身權利的體現,也是為自己的未來開拓更多選擇。對此,學校、老師理應為此提供更多便利,教育部門也應加強監督檢查,切實保障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

撰稿 / 新京報評論員 遲道華

編輯 / 何睿

校對 /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