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市丰台區招生考試中心
公布了2025至2026學年度第一學期
義務教育階段轉學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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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轉學
一、辦理年級及申請時間
本次轉學辦理年級為二至五年級,超過申請時間的,不予受理。
(一)申請公辦校

(二)申請民辦校
12月23日前自行聯繫民辦學校,按學校要求提交材料。
二、辦理地點及諮詢電話
辦理地點:丰台區招生考試中心(大瓦窯北路9號)
諮詢電話:63813947
三、反饋時間及方式
(一)審核通過的
由教委安排轉入學校,放寒假前一周內,由擬轉入學校電話通知家長。
(二)審核不通過的
1.申請公辦校的,1月15日前區教委電話通知家長。
2.申請民辦校的,1月15日前民辦校通知家長。
四、所需提交材料
(一)本市戶籍學生
1.跨省轉入、跨區轉入、區內轉學及國外轉入
《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2.國外轉入的,還需提供國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及中文翻譯件(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二)按本市戶籍對待
1. 跨省轉入
(1)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
《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和《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
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租住房屋的,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丰台區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或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回執、房屋租賃交稅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有租賃地址、租賃時間),房主《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2)符合隨軍進京落戶條件正在辦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
《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部隊師(旅)級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隨軍家屬身份確認函》;
父(母)現役軍人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或軍產房證明和實際居住材料。
(3)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
《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繼父(母)的,還需提供有關學生撫養權歸屬的法院判決書的原件及複印件,或經民政部門確認的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複印件;養父(母)的,還需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收養登記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4)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學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及紙質的北京人才工作網驗證截圖。確認單須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與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租住房屋的,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丰台區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或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回執、房屋租賃交稅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有租賃地址、租賃時間),房主《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持證人2025年10月丰台區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且繳納社保單位與工作居住證上的聘用單位一致。
(5)區台辦認定的台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
《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區台辦/區僑務部門出具的在京就讀證明;
學生身份證明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台灣轉入的,還需提供台灣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國外轉入的,還需提供國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及中文翻譯件(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2.跨區轉入、區內轉學
(1)《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2)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3)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其中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學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及紙質的北京人才工作網驗證截圖。確認單須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與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三)非本市戶籍學生
1.跨省轉入
(1)自有住房的
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讀批准書》,詳見《跨省轉入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生到街鎮審核相關提示》;
《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學生父母雙方自學生本人入小學一年級前一年的6月至2025 年12月在京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或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學生父母雙方在丰台區的《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2)租住房屋的
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讀批准書》,詳見《跨省轉入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生到街鎮審核相關提示》;
《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學生父母雙方自學生本人入小學一年級前一年的6月至2025 年12月在京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或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其中一方全部在丰台區繳納,紙質材料提供到2025年10月);
學生父母從學生本人入小學一年級前一年的6月至2025年12月在丰台區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或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回執、房屋租賃交稅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有租賃地址、租賃時間),房主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學生父母雙方在丰台區的《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2.跨區轉入
(1)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讀批准書》,詳見《跨區轉入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生到街鎮審核相關提示》;
(2)《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3)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4)學生父母雙方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京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或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5)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6)學生父母雙方在丰台區的《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3.區內轉學
(1)《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
(2)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3)學生父母雙方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京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或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4)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5)學生父母雙方在丰台區的《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五、說明及要求
(一)轉學條件詳見《丰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辦理辦法》。
(二)家長向擬轉出學校申請轉出,獲取學生全國學籍號或北京教育ID號。下載列印《小學申請轉入登記表》,手工填寫並簽字。
(三)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區教委及相關委辦局對家長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區教委根據學生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學區或鄰近學區統籌安排轉入學校。自行放棄轉入的,小學階段不再受理轉入申請。
(四)家長按轉入學校要求提供材料,辦理電子學籍流轉,同時家長向轉出學校提出轉出申請,確保學校及其上級學籍管理部門在學籍平台審核通過,學籍調轉成功。
(五)已購買對外公開出售的新建商品房並完成網上籤約且實際居住,但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應提供《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購房發票、入住通知書和實際居住材料。部隊軍產房的,應提供軍產房證明(有住房人、房屋地址、分房時間、共同居住人等信息)和實際居住材料。回遷房的,應提供拆遷協議、安置協議(安置人有兒童父或母)、安置房認購協議(認購人為兒童父母)和實際居住材料。
(六)家長須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如發現提交材料不實, 則取消學生本次轉入資格,小學階段不再受理轉入申請。如提供虛假信息,後果自負。
(七)委託他人辦理的,受託人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委託書。
(八)自2023年9月1日起,小學階段轉入的學生,初中入學時通過多校劃片派位方式入讀初中。
提示:請家長務必按通知要求備齊審核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初中轉學
一、申請方式及時間
1. 申請公辦校:家長在2025年12月26日前將申請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發送成功後,請注意關注郵箱回復內容。

2.申請民辦校:2025年12月26日前自行聯繫民辦學校,按學校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用發送到上述郵箱。
二、反饋時間及方式
1.審核通過的
寒假放假前一周內,由接收學校電話通知家長。
2.審核不通過的
申請公辦校的:2026年1月9日前通過郵箱反饋。
申請民辦校的:由民辦校反饋。
三、所需提交材料
(一)本市戶籍學生
1.跨省轉入及國外轉入
(1)《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2)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3)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若無可不提供);國外轉入的,還需提供國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及中文翻譯件(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2.外區轉入、區內轉學
(1)《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2)學生父母是戶主的: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學生父母不是戶主的:學生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學生父或母頁(與學生同一戶口簿父母其中之一)、學生本人頁;
(3)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4)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二)非本市戶籍學生
1.跨省轉入
(1)自有住房的
根據市教委轉入審核要求及《丰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辦理辦法》,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審核出具的《在京就讀批准書》,詳見《跨省轉入的非本市戶籍初中生到街鎮審核相關提示》;
《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父母雙方自2023年6月至2025年12月的在京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或營業執照;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學生父母雙方在丰台區的《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2)租住房屋的
根據市教委轉入審核要求及《丰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辦理辦法》,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審核出具的《在京就讀批准書》,詳見《跨省轉入的非本市戶籍初中生到街鎮審核相關提示》;
《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父母雙方自2023年6月至2025年12月的在京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或營業執照和同期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其中一方全部在丰台區繳納,紙質材料提供到2025年10月);
父母自2023年6月至2025年12月在丰台區實際租住房屋的租賃合同或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回執、房屋租賃交稅材料,房主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學生父母雙方在丰台區的《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2.外區轉入、區內轉學
(1)根據市教委轉入審核要求及《丰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辦理辦法》,外區轉入學生需到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審核,並出具《在京就讀批准書》,詳見《外區轉入的非本市戶籍初中生到街鎮審核相關提示》;
(2)《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3)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4)父母雙方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的在京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或營業執照;
(5)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6)學生父母雙方在丰台區的《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
(三)按本市戶籍對待
1. 跨省轉入
(1)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
《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和《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
自有住房的,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租住房屋的,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丰台區實際租住房屋的租賃合同或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回執、房屋租賃交稅材料,房主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2)符合隨軍進京落戶條件正在辦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
《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父(母)現役軍人證件;
部隊師(旅)級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隨軍家屬身份確認函》(2019年5月版);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或軍產房證明和實際居住材料。
(3)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
《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京籍父(母)戶口簿首頁、父(母)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繼父(母)的,還需提供有關學生撫養權歸屬的法院判決書或經民政部門確認的離婚協議書;養父(母)的,還需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收養登記證》。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
(4)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學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和北京人才工作網驗證截圖。確認單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與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自有住房的,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租住房屋的,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丰台區實際租住房屋的租賃合同或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回執、房屋租賃交稅材料,房主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持證人2025年10月丰台區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且繳納社保單位與工作居住證上的聘用單位一致。
(5)區台辦認定的台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
《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區台辦/區僑務部門出具的在京就讀證明;
學生身份證明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台灣轉入的,還需提供台灣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國外轉入的,還需提供國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及中文翻譯件(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2.外區轉入、區內轉學
(1)《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2)學生戶口簿首頁、學生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3)學生父母在丰台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中「登記時間」頁及「房屋坐落」地址頁;其中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和北京人才工作網驗證截圖。確認單須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與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四、提交材料格式
1.《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家長下載填寫信息後列印,手工抄寫承諾並簽字後拍照,圖片以「學生姓名+登記表」命名。
2.其他材料拍攝原件,文件以「學生姓名+材料名稱」命名。
3.將所有圖片放在同一個文件夾內,文件夾以「現年級+學生姓名+本市(或非本市、或按本市)+跨省(或外區、或區內、或國外)+手機號」命名,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
4.所有拍攝照片JPEG格式或JPG格式,必須清晰完整。
五、說明及要求
1.轉學條件詳見《丰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辦理辦法》。
2.家長向擬轉出學校申請轉出,獲取學生全國學籍號或北京教育ID號,填寫《初中申請轉入登記表》。
3.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區教委及相關委辦局對家長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區教委統籌安排轉入學校。自行放棄轉入的,初中階段不再受理轉學申請。
4.家長按轉入學校要求提供材料,辦理電子學籍流轉,同時家長向轉出學校及其上級學籍管理部門申請在學籍平台轉出信息審核通過,確保學籍調轉成功。
5.已購買對外公開出售的新建商品房並完成網上籤約且實際居住,但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應提供《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含首頁、房主頁、地址頁、時間頁、簽字頁)、購房發票、入住通知書和實際居住材料。部隊軍產房的,應提供軍產房證明(有分房人、房屋地址、分房時間、共同居住人等信息)和實際居住材料。回遷房的,應提供拆遷協議、安置協議(安置人有兒童父或母)、安置房認購協議(認購人為兒童父母)和實際居住材料。
6.家長須確保其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如發現提交材料不實,則取消學生本次轉入資格,初中階段不再受理轉學申請。
7. 諮詢電話:中學 63813945
來源:北京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