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5年
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正式公布!
惠城區人民法院
7個崗位等您報名!


今年全省共計劃招錄17419人
【報名時間】
2025年1月8日9:00—14日16:00
【報名地址】
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https://ggfw.hrss.gd.gov.cn/gwyks/index.do)
想報考的朋友們千萬不要錯過!
還有這些重要時間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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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確認時間】
2025年1月8日9:00至14日18:00
參加筆試的報考者
請於2025年3月11日9:00後
在報名系統自行下載
並列印准考證
【筆試時間】
2025年3月15日
14:0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6:15—18:45
《申論》
(含《行政執法專業和申論》
《公安專業和申論》)
公告還提到哪些注意事項
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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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以上畢業人員。
其中,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於202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5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於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於報名首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招考信息查詢
報考者可通過以下網站或微信公眾號查閱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
廣東組織工作網
(https://www.gdzz.gov.cn)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
(http://hrss.gd.gov.cn)
廣東人事考試網
(http://rsks.gd.gov.cn)
「廣東發布」「粵省事」
微信公眾號
報考各地級以上市各級機關職位,也可通過登錄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進行查閱。
報考注意事項
報考過程中,需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報考者須按《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於報考專業。
2.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於報名首日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在面試資格審核時須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4.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關資歷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居民戶口簿、期滿考核合格證書、退出現役證件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
5.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或錄用資格。踐行誠信報考,對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上下滑動查看)
繳費時間
通過系統自動實時初步審核的報考者,通過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台進行繳費確認。繳費確認時間為2025年1月8日9:00至14日18:00。未按期繳費確認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報考者如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可減免考試費,辦理減免申請時間統一為2025年1月8日9:00至14日18:00。
已完成報名繳費的報考者,需於2025年2月24日9:00至26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確認參加的,需簽署考試承諾書;確認放棄的,將按原繳費渠道全額退返考試費用;未進行確認的,正常安排考試(後續不再接受退費申請)。
筆試
1.筆試科目
一般職位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行政執法類職位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行政執法專業和申論》;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專業和申論》。筆試大綱見附件4。
2.筆試時間
2025年3月15日
14:0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6:15-18:45 《申論》(含《行政執法專業和申論》《公安專業和申論》)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其中:
一般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行政執法類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行政執法專業和申論》成績×60%;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公安專業和申論》成績×50%。
4.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結束後適時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報考者可憑身份證號碼和准考證號碼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筆試成績。
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進行。面試工作另行通知。
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3位。
若同一職位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申論》(行政執法類職位為《行政執法專業和申論》,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為《公安專業和申論》)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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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政治部
編輯/溫靈茹
校對/宋玫儀
責任編輯/黃麗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