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的收音機
陶嵐/文
收拾屋子,翻出幾年前留下的一個嶄新的收音機。家中小輩說,都什麼年代了,誰還聽收音機啊?扔了吧。我想了想,也是。那就扔了吧。
但是我手裡,其實還是有一個收音機的,是十幾年前一個在電台工作的朋友送給我的。這十幾年來,我一直用它收聽節目。
是從讀初中的時候開始聽收音機的。那是上世紀七十年代了,某一天,偶然聽到陳琳先生主講的廣播英語,莫名的,就喜歡上了,於是,在那年的夏季,每個晚上,我坐在蘇北老家的小院星空下,跟著收音機,學著另一種語言。蘿蔔,英語是turnip;皮毛,英語是fur,我覺得很好玩。更奇怪的,是我現在想起來,為什麼是這兩個單詞留在記憶里。
這段自學的經歷,為我在高中階段的英語學習打下基礎。兩年後的高考,英語老師建議我報考英語專業,語文老師建議我報考中文系。而我那虛幻的作家夢,讓我選擇了後者。
我高考的那年,英語還不是必考科目,只是作為附加分,按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計入總分。不得不說,英語的附加分,讓我獲益,順利被復旦大學中文系錄取。
前段時間高中同學相約去常州看望班主任老師,有一位多年不見來自濟南的男同學問我:「你那時候總拿著收音機,你在聽什麼呢?」
「閱讀和欣賞。」我脫口而出。
聽說老北京人把收音機稱作「話匣子」,我那台收音機,類似一塊磚頭那麼大,的確像一隻匣子。外面還有皮套,有一根帶子,我就這樣拎著到處走。多年來,每次整理物品,我竟捨不得扔掉,把它當作我的收藏。
和現在的學生一樣,那個年代的高中階段,也是課業最為緊張的時候。即便這樣,我仍然堅持每天聽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的這檔節目。高二那年,我報讀文科班,學校經常組織字、詞、成語、作文比賽,我的成績總是名列前茅。我的收音機,功不可沒,以至於我大學畢業後,一度想去電台工作。
2002年,我派駐香港工作,某一天下了夜班回到宿舍,照例打開收音機,無意中聽到一檔《危險人物》的節目,男女主持人用日常語言,講述發生在香港的一些奇案。
喜歡看偵探小說尤其偏愛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我,自然迷上了這個節目。有一次和一位同事聊天,沒想到竟是同好。我們都說,這個節目讓我們的廣東話水平大大提升。
20年後,我再次派駐香港,這次吸引我的是《講東講西》,每次一個半小時的節目里,主持人和嘉賓,天南海北,天上地下,談古說今。有幾位主持人已是六七十歲了,知識淵博,閱歷豐富,語言風趣,節目因而變得生動。
上世紀九十年代,童安格有一首歌《明天你是否依然愛我》,歌詞一開頭是這樣的:午夜的收音機,輕輕傳來一首歌,那是你我早已熟悉的旋律……可見那個年代,聽收音機還是很普遍的。而今,還有多少人在午夜裡聽收音機呢?
時代在發展,也在改變著人們的生活習慣。我拿起手邊已經十幾歲的收音機,按下開關,不響。我想了想,算了,不換新電池了,就讓它成為我的另一個收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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