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生多起未成年不幸傷亡案件。有大家關注度極高的胡鑫宇事件、吉林女高跳河事件還有今天發生的8歲男孩突發基礎病不幸身亡。這三個事件都有一個共同點,背後學校教師都要承擔相應責任。
胡鑫宇事件,雖然我有一篇文章說主要的責任在其母親,但同時我也說過學校和母親的責任佔比為3:7。為什麼學校明明是第一個被排除懸疑的,各種說辭證明學校無懸疑,卻還是要求學校對此事件負責?
1、監控裝置不完善,為什麼會出現死角?為什麼衚衕學能準確知道哪裡是無監控區?學校應具備的條件首先就是安全隱患,無監控區出現了安全隱患學校是需要都責任的。
2、學校為寄宿制封閉管理學校,所有學生的一切均由學校承擔負責。
3、衚衕學心理「扭曲」之後,老師並沒有第一時間關心安撫,而是選擇無視。新課改規定教育觀: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每一位學生都有巨大發展潛能。所以該學校老師違背了新課改教師職業道德的相關規定。
今日,福建福州,8歲小男孩上課期間,突然感到身體不適,10分鐘內7次老師舉手示意,老師沒當回事讓其趴桌子上休息一下。直到下課之後,老師才攙扶男孩去往醫務室,不幸在樓梯拐角處摔倒身亡。這件事引起不少網友的憤怒,指責老師的失職。
確實,這件事說老師無責,全是因為家長沒有告知老師自己的孩子有基礎病的網友,真的沒什麼良心。如果孩子沒有舉手求救,老師沒看見,那應該是學校的責任。但孩子在10分鐘內連續7次舉手示意老師,向老師發出求救信號。老師給出的反應確是:忍忍吧孩子,老師的課可比你的生命重要多了。老師的教學質量可以很差,這是個人能力的問題,但老師不能沒有人性,這是做人的基本原則。
就算你事先不了解孩子有先天性基礎病,孩子課上不舒服,第一反應不應該就是陪著去,或者找一個同學陪著他去醫務室,這個老師的第一反應我真的想不通。而且在下樓梯的時候,也不好好攙扶住小男孩,導致男孩摔倒不幸身亡。由於監控視頻沒有剪輯,所以基本可以斷定老師全責。案件二審已開庭,等待結果吧,法律不會讓大家失望。
都說教師行業現在越來越難幹了,抱怨21世紀的孩子思想太跳躍,家長不管理孩子,教師根本無法管理。我想反問,現在老師的師德就好嗎?虐待孩童,毆打學生,收禮(現在可能減少了,以前真的很多)。看來教師行業真的要立些規矩了。
#頭條創作挑戰賽##在頭條看見彼此##胡鑫宇##男孩身體不適7次舉手示意後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