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公布學區方案 ;7月8日公布民辦學校招生計劃;7月24日舉行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
6月14日下午,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向社會公布了2022年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明確,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生源。民辦學校不得以公辦學校或公辦學校校區、分校的名義招生。6月22日,各區縣、開發區公布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學區劃分方案;7月8日公布各民辦小學招生計劃,市教育局公布各民辦初中招生計劃;7月24日9時,組織民辦小學、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
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作為招生依據
入學政策明確,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公辦學校按照學區劃分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特長生招生。
堅持公民同招 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電腦隨機錄取
堅持公民同招,西安市級建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台,符合本區縣、開發區入學條件的學生,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生源。民辦學校不得以公辦學校或公辦學校校區、分校的名義招生。
嚴禁以「國學班」等替代義務教育 起始年級不得產生「大班額」
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加強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辦學校等各種名義招收中國籍學生,不得通過借讀、掛靠、轉學等變通方式安排中國籍學生就讀。
按照國家班額標準和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條件,科學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起始年級不得產生「大班額」,持續消除56人(含)以上「大班額」。按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要求,將班額逐步控制在標準班額以內,逐步消除「大校額」。
明確公辦學校招生對象 符合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入學
公辦學校小學招生對象是: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初中招生對象是:具有西安市戶籍或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由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批准。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等,充分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區域 慎重穩妥實行多校劃片
各區縣、開發區要建立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實施單校劃片,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合理劃定學區範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區域,慎重穩妥實行多校劃片。行政區移交開發區的公辦學校要按照《移交協議》保持學區劃分穩定,確保學區劃分無盲區。
學區劃定後應保持相對穩定,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應在科學評估、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學區範圍,並做好宣傳解讀工作,合理引導家長預期。
6月22日公布學區劃分方案和各區縣入學實施辦法
各區縣、開發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學區劃分方案經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批准,報西安市教育局備案後,統一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教育部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6月22日,各區縣、開發區公布《2022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學區劃分方案
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前須接受信息審核
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前須接受信息審核。信息審核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制定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學生及其家長登錄本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門戶網站、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台(以下簡稱「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眾號自行下載並填寫《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按照所在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工作安排,到學區對應公辦小學、公辦初中或審核點進行入學信息審核,填報意願學校。入學信息審核通過後,取得《西安市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登記報名告知書及報名條》(以下簡稱《報名條》)。確定在公辦學校就讀的,不再進行網上報名。
各區縣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區縣、開發區要明確新生入學程序,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區縣、開發區可探索在熱點區域學校試行分類登記、積分制入學。
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要規範入學證明材料,按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對提供的入學證明材料要列出清單,並提前告知家長。不得要求提供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隨遷子女在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後及時要求學生提供。嚴禁採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民辦初中優先滿足學校所在區縣開發區學生入學需求
招生政策規定,民辦學校的招生對象是:入學信息審核通過後取得《報名條》,願意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小學原則上在屬地區縣、開發區範圍內招生。開發區管理的民辦小學,可在本開發區和原管轄行政區範圍內招生;行政區之間移交的民辦小學,可在現管轄行政區和原管轄行政區範圍內招生。民辦小學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由屬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後報市教育局核准。
民辦初中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優先滿足學校所在區縣、開發區學生入學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微信公眾號公布各民辦小學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西安市教育局在門戶網站及其微信公眾號公布各民辦初中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
7月24日9時,組織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
7月24日9時各區縣、開發區使用全市統一的電腦隨機錄取系統,組織實施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全程錄像,邀請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並委託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直接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現場上傳至招生平台。錄取結束後,招生平台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簡訊告知學生家長錄取結果。
各區縣、開發區公布各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人數和剩餘計劃數,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各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人數和剩餘計劃數。
招不滿有剩餘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申請補錄
招不滿有剩餘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申請補錄,民辦小學補錄仍為學校所在區縣、開發區範圍。市級審批的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補錄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初中補錄為全市範圍。民辦學校補錄經所在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報市教育局核准後,相關區縣、開發區公布轄區民辦學校補錄計劃和補錄範圍。補錄對象為已報名民辦學校且未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補錄報名時,學生憑報名號和密碼登錄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眾號進行補錄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學校報名。
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由區縣到對應學區公辦學校,無空餘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
通過補錄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由學校在招生計劃內按照政策規定免試招生,招生結果由民辦學校通過網站公布並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備案。通過電腦隨機錄取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不得因學生放棄民辦學校學位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錄。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安排到對應學區公辦學校,若無空餘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
保障五類特殊群體入學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西安就讀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西安市接受義務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非西安市戶籍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務工、戶籍、流出」等證明材料,按居住證所在區縣、開發區要求登記,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後統籌安排入學。
西安市鄠邑區、周至縣、藍田縣戶籍隨遷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籍證明及能表明在西安市城區有合法穩定居住、務工和流出等證明材料,按居住所在區縣、開發區要求登記,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後統籌安排入學。我市其他區縣、開發區戶籍的交叉務工人員,其子女在戶籍所在地按學區登記入學。
西安市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入學。由學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入學事宜。
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根據區縣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意見,對具備學習能力能夠到普通學校就讀的,優先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殘疾程度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殘疾程度嚴重,不能到校就讀的,就近安排學校進行送教上門或通過遠程教育的方式,切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落實義務教育優待政策。
其他群體入學。一是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由戶籍所在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二是陝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統籌安排。三是廉租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四是公共租賃住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按政策分類統籌安排。五是切實保障孤兒、脫貧家庭適齡子女、留守兒童入學,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集團化聯合體內各學校招生後學生不得跨校流動
西安市教育局明確,規範集團化、聯合體等辦學模式學校招生秩序,嚴禁以集團化、聯合體等名義進行招生,集團化、聯合體內各學校招生後學生不得跨校流動。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省教育廳和西安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
嚴格執行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和招生結果公示制度,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紀委監委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多方面全程監督。繼續實行全市教育系統教職員工不打招呼、不說情、不干預招生入學工作承諾制。對有違規違紀招生行為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於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配合紀委監委,嚴肅追究違規違紀相關人員責任。聯合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學托」和「教育掮客」。
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和學校要按照「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要求,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籍全面實施信息化管理。學生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後,學校要及時為其建立學籍檔案。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名單,經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嚴禁以轉學名義變相招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