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有三、四位法師都叫懷素,有一位是玄奘法師的弟子


唐代,號稱懷素的僧人不止一個,這就難免出現將不同懷素相互混淆的現象。唐代有幾個懷素?以前學界認為有兩個。但是,近來有學者撰文,認為唐代有三個懷素,並且都是僧人身份。

第一位懷素,是唐代佛教界知名的人物——玄奘的弟子。他是南陽人,俗姓范,在京兆進行佛事活動。生卒年為公元624——697年,享年74歲。

第二位懷素,是貞元年間的書法家,長沙人,俗姓錢。生卒年約為公元737——800年,享年63歲。

《全唐詩》、《全唐文》、《書史會要》以及其他很多著作都將這兩個懷素混為一談。如修訂本《辭源》「懷素」條說,懷素是「唐代僧人,玄奘弟子。字藏真,俗姓錢,長沙人,遷居京兆。而這兩人實際相距近百年。

第三位懷素,與玄奘的弟子懷素有很多相近之處。如,都是俗姓范,都在京兆進行佛事活動。

關於他的資料,是從宋人陳思纂《寶刻叢編》中收錄的唐崔融撰《唐西崇福寺懷素律師碑》的下注中尋覓出來的(宋代著名金石學家趙明誠金石錄》日錄第928也錄有此碑)。此注說:「唐國子司業崔融撰,安國寺沙門行敦集王羲之書。懷素,西崇福寺僧也,俗姓范,長安人,碑以開元六年二月立(《集古錄目》)。

之所以認定這兩位姓范的懷素不是一人,有以下兩點根據。其一,《宋高僧傳》稱玄奘弟子懷素為「京師恆濟寺懷素」,因此,此懷素主要在京師恆濟寺住持。而《寶刻叢編》引《集古錄目》所說崔融所撰碑之碑注為「丙崇福寺懷素律師」,兩僧的住持地點不同。其二,玄奘弟子懷素死於萬歲通天二年(697),而《西崇福寺懷素律師碑》立於開元元年(717),此碑立碑時間距玄奘弟子懷素死年相差21年,崔融撰此碑,可以視為是追立,更可以看成是為另一懷素立碑。

清著名史學家趙翼《廿二史札記》卷16說:「《新唐書》缺一高行之玄奘,一邪幸之懷素。」這邪幸懷素是誰?武則天曾和一僧人懷素有密切關係,此僧善魘咒術,事見《太平廣記》卷299《韋安道》條。《高僧傳》中沒有記載玄奘弟子懷素的「邪幸」之事,說不定西崇福寺僧懷素就是一位邪幸之人。這種說法如果成立,那懷素在唐代有三個;如果不成立,那懷素就有四個之多了。

本文主要講述玄奘法師的弟子唐京師恆濟寺懷素

釋懷素,俗姓范,祖籍南陽(今河南省南陽市)。曾祖名岳,於高宗時選調為絳州曲沃縣丞,其祖父名徽,曾任廷州廣武縣令,父親名強,任左衛長史,乃京兆(即長安)人。母親李氏夢雲雷震駭,因而懷孕。出世那一天,神光滿室,見者求占,曰:「此子之長相極其莊嚴,日後必會成為王者之師。」幼年時就十分聰明,器度恢宏,識之者曰:「學必成功,才華超俗。」稍大之後,耳聞口誦,有老成之風。十歲時,忽發出家之意,但為二親所阻,未能遂願。

貞觀十九年,玄奘法師剛從印度回來,誓求為師。遂尋找經典,無所不讀。受具足戒之後,專攻律部。其時,鄴郡有法礪律師,乃一方名僧,五律宗師,四方學者,紛紛從之受學。該律師著有註疏十卷,見解頗是精到。當他見到懷素之後,一經交談,料定他日後必成律匠。懷素自專心佛典後,發現三藏中多有錯訛,乃喟然嘆道:「古人之譯典、註疏,未能盡善矣。」

咸亨元年(公元六七○年),立志別述《開四分律記》,至上元三年(公元六七六年)返京,奉詔住於太原寺旁聽道成律師講律,其間不輟編纂、輯錄。到永淳元年,纂成十卷,卓然成一家之言。他還彈糾舊疏,指出它們大約十中即有六個過失。懷素所出新義有數百條,後廣為流傳,影響頗大。

其後,他又撰著《俱舍論疏》十五卷、《遺教經疏》二卷、《鈔》三卷、《新疏拾遺鈔》二十卷、《四分僧尼羯磨文》兩卷、《四分僧尼戒本》各一卷。每天誦《金剛經》三十卷,講《大律》及疏五十多遍,其它之書經畫像,不可勝數。後來忽然示疾,但精力尚很旺盛,對秀章說:「我律行多缺,今即將謝世。」當時空中天樂暸亮,他隨後奄然而逝,世壽七十四,法臘五十三。出葬那一天,有鴻雁繞塔悲鳴,到那天晚上才散去。

懷素之撰述,宗薩婆多部(即說一切有部)……。其所出之疏,稱為新章。開元年間,嵩山賓律師造《飾宗記》解釋之,是相對於法礪的舊疏。此系又因傳習的地點不同,稱東西塔律宗。

大曆年間,相國元公載上奏,請於成都寶園寺建戒壇,傳新疏,並出俸錢以抄寫新疏四十本、《法華經疏》三十本,由寶園寺光翌傳行之。後來元公又令如凈公為懷素作傳,南康韋皐建戒壇,傳授毗尼新疏記,凡傳習者,皆刊名於上。其辭婉麗,文字優美,為蜀中之人所稱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