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生命生死的看法

佛教認為人來到這個世界上是業力的牽引,因為前世造作了成為人的業,因緣成熟時就感到生而為人的果報。

受這一期生死,當這個業的勢力消盡時,這一期生命就結束了。猶如射箭時,射出去時的力量強弱決定了箭的遠近,力未盡箭不落,業未盡命不舍,報盡則命終。

死是一期生命的結束,也是下一期生命的開始,好比睡覺,是今天的結束,是明天的開始。死亡不過是構成身體的物質,循物理法則的聚散現象,生命不限於物質,故人所造的業並不會因身體死亡而消滅。人死之時,業力便會自然而然的引自己轉變為另一方向、另一形式,產生新的生命,善業引導人到更好的地方去 ,惡業則墮落到更差的地方,佛法說「六道輪迴」眾生在天、阿修羅、人、畜生、惡鬼、地獄,這六道之中頭出頭末,死此生彼無有出期,前世與今生同樣如此,既有聯繫又有差別,每一生所感的果報不同,但深層的內在,卻有著相續不斷的聯繫。

因此,生命生死在佛教之中,並不是什麼終極的意義,換句話說佛教之中所謂的生命生死,是自己的行為決定將來的旅程,自己的行為改變未來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