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認為,受孕成胎的一剎那,即是父精母血與本來神識三者構成了一個有情生命,如果墮胎即是殺生,殺生既為十不善業之首。
生命投胎到世間來,無非是討債還債,報恩抱怨。墮胎行為是與來投胎之人結怨,若有墮胎的行為,嬰靈和普通的亡靈並不同,嬰靈死掉的時候,他們並不能夠獲得重新投胎的機會,他們會待在陽間和陰間的中間地帶里,等到應受的苦到頭了之後,他們才能夠去轉世投胎。
男女雙方也會因為墮胎,早晚都是要受因果報應的,他通常表現為以下5點,
1、生育困難
2、夫妻不和、容易失去理智。
3、身體差、頑疾困擾不斷,身心長有不寧。
4、孩子缺乏安全感、經常哭鬧。
5、工作不順、財運差,事與願違。
如須解決應受報應,需要每天誠心念《地藏菩薩本願經》、《墮胎懺悔文》三遍,來認識到犯下的大錯,彌補對嬰靈的傷害,並抄寫《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通過專心的一筆一划來讓嬰靈消除怨恨,才不會再來障礙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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