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偷錢買奧特曼卡片,被媽媽送去派出所「自首」:第二次了

偷,這是一個在日常生活中提起就很敏感的字眼,但是,其實家長們仔細回想一下,相信不少人的童年記憶中,或多或少都有過偷偷拿過親戚朋友家東西的記憶。未經允許動別人的東西,在大人眼中就是「偷」。

但是很多時候「偷」對於孩子來說,尤其是學齡前的孩子,可能只是大腦中萌生出的想要、喜歡的念頭,在他們眼中可能只是玩一下,並不太明白「偷」的概念。

但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很多不良習慣都是從小慢慢養成的,孩子沒有概念但是家長有。因此,家長從小就要有意識的教育、引導孩子,建立正確的物權意識、消費觀、金錢觀。

近日,廣東江門,一名小男孩偷拿奶奶的錢被媽媽「送進」了派出所的視頻在社交平台走紅。視頻里,小男孩站在派出所窗口前,對著警察叔叔認錯,哭著求警察叔叔「不要關我」,聲淚俱下,態度可謂十分誠懇。

據男孩的媽媽介紹,因為小男孩偷拿了奶奶的錢買奧特曼卡片,才被自己領到了派出所認錯。並表示之前小男孩也偷拿過一次,在家被批評過後,沒想到第二次又拿,所以就領到了派出所,希望能讓孩子改掉這個不好的習慣。

看完視頻很多網友稱讚這位媽媽做的對:「媽媽的做法是對的,這種行為就應該從小抓起,讓孩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也有不少網友調侃到:「奧特曼:你相信光嗎?手銬的寒光」,「不是送,是扭送,扭送派出所哈哈哈」。

其實,類似這樣的新聞還有很多,孩子還小對錢沒有太深的概念,這時候家長沒有教育好,及時給予引導,很可能就會被誘惑,走向不好的方向。

幾個月前,湖南武岡就爆出一則家長把學校附近一家小賣部砸了的新聞,引起眾多家長的關注和議論。

事情的起因是:小賣部以賒賬的形式,誘導了一個三年級的孩子在小賣部購買了近百元的零食。因為臨近暑假孩子沒錢還賬,只好回家偷錢,被父母發現後引得家長大發雷霆。家長不僅帶著孩子到店裡理論,讓孩子當眾下跪認錯,還在盛怒之下把店砸了。

新聞一經發出,就引起全網熱議。

有不少網友認為,小賣部老闆不應該讓未成年孩子賒賬,這明顯是誘導孩子犯錯。但更多的網友認為,小賣部老闆雖然有錯,但是孩子已經上三年級了,欠錢說明家長平時的教育不到位,家長不僅未還錢,還當著孩子的面砸店,無疑是在給孩子樹立一個不好的榜樣。

三年級的孩子就學會了賒賬,讓人不禁想到網上層出不窮的大學生網貸、裸貸等行為,究其根本,正是因為孩子從小對「錢」沒有正確的認識和了解。

很多家長會覺得孩子還太小,有家長在不用過早接觸金錢,也不放心孩子獨自去買零食、買玩具等。殊不知有時候家長的過度保護,反而會讓孩子喪失了實踐的機會,言傳不如身教,千言萬語不如直接讓孩子參與進來。

讓孩子知道「錢」都能幹嘛

一般孩子5-6歲的時候,會逐漸對金錢產生一定的概念,家長在這個時候可以給孩子建立零用錢制度。比如通過幫助爸爸媽媽做家務、整理自己的玩具等換取零花錢,首先讓孩子明白錢並不是輕易得來的,是需要付出勞動的。

平時帶孩子出門購物、吃飯的時候,都可以和孩子說這些是需要「錢」來結算的,包括孩子喜歡的玩具也是需要錢購買的,讓孩子更加清楚地了解到「錢」都能用來做什麼。

如何「花錢」?

很多時候孩子對物品的價值並沒有清晰的概念,我家寶寶小時候任何的東西在她眼裡都是「兩塊錢」,而這些是可以通過日常生活鍛煉的。

家長可以嘗試「求助」孩子,比如給現金讓孩子到樓下便利店幫忙買醬油、鹽等生活用品,這樣孩子既能體驗到購物的完整流程,對金錢有更加直觀的概念,還能藉此鍛煉孩子的處事能力,培養自信。

帶孩子一起出門購物的時候,可以讓孩子自己選購喜歡的物品,但是給孩子一定限制,比如只能買一樣玩具或者費用不能超過多少。如果孩子想要的東西比較多,可以讓孩子自行取捨,決定最終購買權。

在孩子的選擇過程中,可能會和家長的選擇有所差異,家長應該做到盡量尊重孩子的決定,可以從客觀的角度幫助孩子分析,但是最終的選擇權還是交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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