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第一個,抓弊案,第二個是所有審定的法案真的要符合正義的需求,第三個是任何台灣地區立法機構民意代表他的家屬不管是直系的旁系的,你都不能因為你自己的民意代表在審什麼法案,你事前就先知道這個法案的利益處而先去做了相關的圍攻,譬如說你知道高鐵要從哪裡通過,你知道哪邊要開始造,你先在劃分之前告訴了你的親朋好友,親朋好友先花了錢,在旁邊買賣,然後到時候掙了錢又回到你的口袋裡面,這當然是絕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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