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們在直播間下單,這無疑是對主播的信任。網路直播作為新興事物,產品的售後、監管存在「盲區」。手機屏幕中拿著產品信誓旦旦介紹的主播們,雖然對外稱僅是「推薦方」,但產品一旦「翻車」,主播們也難以逃離連帶責任。
於是,這份「信任」又極其敏感脆弱。
近年來不乏有因產品翻車而備受質疑的主播。有深陷「燕窩門」的快手一哥辛巴,有被質疑面膜造假的戚薇,還有被王海打假銷售三無產品的瘋狂小楊哥。
因為產品的「瑕疵」,頭部主播們接連「折戟」,信譽度備受質疑,但帶貨是一塊大「蛋糕」,主播們無論大小,仍然在「搶食」。
臨近過年,各個平台的年貨節活動輪番上陣。最近,又一千萬級網紅翻車了,這次是靠探店吃播俘獲千萬粉絲的美食博主「特別烏啦啦」,和他直播間銷售的生鮮產品車厘子。
網友小陳在「特別烏啦啦」直播間購買的車厘子壞果
帶貨車厘子,翻車了
儘管「特別烏啦啦」為了挽回聲譽,兩度發布視頻表示「會負責到底」,但車厘子翻車事件依然對他的信譽度造成了傷害。
「貴族」水果車厘子,近幾年來一直是當仁不讓的「明星」,一到冬季就成為很多大v直播間的常客。流量是把雙刃劍,尤其是當帶貨的產品是生鮮時,更容易產生負面影響。
網友小陳在「特別烏啦啦」直播間購買的4j車厘子
自2022年12月底起,開始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發布自己在「特別烏啦啦」直播間購買車厘子的糟心經歷。有網友更是自我調侃,自己花328元僅買了7顆車厘子。
有網友在社交平台吐槽購買的車厘子
新黃河記者看到,大部分網友的槽點在於商家拿壞果、軟果以次充好,以及「買4j發2j」貨不對版等方面。
隨著事件輿論的不斷發酵,「特別烏啦啦」本人也在2023年1月1日作出回應,表示會負責到底:壞果在30%以下按個賠;壞果在30%-50%賠付一半;壞果在50%以上全部賠付。
「看到烏啦啦發視頻會賠償,我找到客服,他們說壞果要每個都拍照。」網友小陳告訴記者,他將5斤的車厘子逐一檢查時發現,壞果還好說,拍照就能體現,但那些捏著發軟的,拍照根本看不出來。
小陳將壞果逐一拍照後,發給客服,獲賠了50元,並且在10天以後收到了一箱可樂,這是「特別烏啦啦」在視頻中承諾的,給所有投訴的粉絲補發一箱可樂。
「用上各種優惠券,加上最後賠付的50元,我相當於花263元買了5斤車厘子,價格上沒啥優勢不說,還鬧了這麼一出糟心事。」小陳有些後悔,他表示網購生鮮,的確還是要看發貨是哪個商家,是不是靠譜。
(經過與客服協商,小陳最後獲賠了50元)
2023年1月11日晚,「特別烏啦啦」再度發布視頻,表示截至當天直播間的車厘子已經全部簽收,這段時間以來一直有參與售後,如果有粉絲再有問題找助理反饋。看得出來,「特別烏啦啦」依然在儘力挽回聲譽。
評論區,網友們的回復也是兩極分化,有人認為「特別烏啦啦」雖然犯錯,但態度很好,也有很多網友認為「信任一旦丟失,就很難再撿起來」「犯錯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根據相關媒體報道,「特別烏啦啦」除了是抖音知名美食主播外,還曾出演過相關的影視劇。他自2020年入駐抖音發布第一條視頻後,便將賬號內容定位為「美食探店類」。作為美食主播,他目前有1500多萬粉絲,直播間銷售產品以食品飲料、家居生活、醫藥保健為主。
第三方平台數據顯示,「特別烏啦啦」在近30日的直播銷售額在1000萬-2500萬之間,受「車厘子事件」影響,「特別烏啦啦」賬號曾出現明顯掉粉趨勢。
新抖截圖
「原切靜腌」被質疑為假肉
在「特別烏啦啦」之前,抖音的另一位主播「小貝餓了」也被網友質疑帶貨產品有虛假宣傳、質量等問題。
根據媒體報道,2018年7月開始,「小貝餓了」開始在視頻平台發布作品,視頻類型是美食探店類,目前已經在抖音平台積累了1800多萬粉絲。
除了日常拍視頻,「小貝餓了」也同樣涉足直播帶貨領域。2022年11月起,「小貝餓了」被另一位名為「盛唐雷音」的博主質疑其直播銷售的「雨子坊」和「時小福」藕粉有質量問題。除此之外,「盛唐雷音」還質疑「小貝餓了」所帶貨的一款牛排質量。
這也引發輿論關注。面對質疑,「小貝餓了」發布視頻作出回應。其中,針對「盛唐雷音」提出的牛排是「假肉」問題,「小貝餓了」稱「產品為靜腌西冷牛排,商家提供的講解手卡上的商品標題、商品詳情頁多處提到牛排是原切靜腌,肉源為原切肉,工藝是靜置腌制。我在講解過程中絕大多數稱之為原切靜腌,偶有幾次簡稱為原切」。對此,「小貝餓了」表示「該宣傳用語是否規範,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已經介入,我們也正積極地配合調查。如果調查結論確認我們宣傳用語不當,我們也將積極地去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針對此事,紅星新聞採訪了職業打假人王海,其表示自己也關注到「小貝餓了」被質疑事件。「我覺得她用料理牛排來冒充原切牛排,屬於欺詐行為,對帶貨牛排進行虛假宣傳。」
根據相關報道,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經注意到「小貝餓了」被質疑事件。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也表示,如果帶貨主播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要求退換。如果銷售過程中有欺詐行為,可以要求商家賠償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的3倍金額。帶貨主播需要為產品質量負責,並且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和告知義務。若主播存在虛假宣傳,可根據《廣告法》第56條之規定,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而如果確認主播所帶貨產品有問題,主播需要為產品質量負責,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產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如果「爆料人」發布的內容為虛假信息,損壞他人聲譽,導致經濟損失,導致他人財產損失,一般要承擔侵權責任並賠償損失。若情節嚴重,可能構成誹謗罪。
花樣百出的套路
回溯最近被媒體接連報道的翻車、打假事件,實際上目前高速發展的直播帶貨行業依然是雙面運行,高額的銷量、一擁而上的下單率背後仍然難掩隱匿的旋渦,打假人、主播、品牌方和消費者,在千頭萬緒的關係糾纏中,也衍生了關於法律、行業等一系列問題。
與此同時,直播行業也每天都在發生日新月異的變化。在經歷了野蠻生長之後,直播的格局在發生著變化。在主播們一口一個「家人們」的親切稱呼下,在這些號稱真心換真心的噱頭之下,實際卻是花樣百出的套路。
有媒體曾經在報道中揭露過不少9.9元的福利品背後的利潤。「以一款售價9.9元的24小時持久防蚊兒童天然植物驅蚊貼為例,品牌方給出的傭金達4.95元,占售價的50%。更值得一提的是,同款產品在其他平台上的價格能夠更低。」
該媒體表示,「低價格高傭金的產品銷量更高,但通常不是出自大品牌,而是一些小廠家用低價讓利的方式拓銷路。反觀一些成熟品牌的傭金比例通常在20%以下,甚至知名度越高的品牌,給出的傭金比例就越低。」
相對於頭部主播選品的愈發謹慎,以談判方式將價格壓下來給粉絲福利相比,數量龐大的中小主播們大多則是想謀取更多的傭金。
中國質量新聞網曾發文稱,主播們要珍惜自身品牌和影響力,規範直播言行。做到知責負責,才能避免「翻車」。
相對於粉絲來說,擦亮眼睛識破所謂的「套路」,就顯得更為困難了。
新黃河記者:薛冬
編輯:劉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