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東海 資料圖
11月28日,據漳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紀委監委對漳州市委統戰部原副部長(正處長級)陳東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東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漠視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配偶投資情況,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個人應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承擔,利用職權收受禮品;不正確履行職責,盲目推動引進項目;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用地協調、款項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擅權妄為,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陳東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二十大後仍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東海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漳州紀委監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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