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军队先后评级、授予军衔。评级的目的是为了授予军衔,也是薪金制展开。
军级与职务关系并不密切,也许干部是正军级,可职务是大军区正职或者副职,兵团职等。在1965年之前,不管职务如何提升,军级是不变动的。
1965年,取消军衔后,军队与地方统一使用行政级别,采取定级减薪。大多数上将都是行政5级,个别是行政6级,如陈再道、王平、刘震、唐亮、郭天民、洪学智、韦国清。
说到韦国清与他们有些不同。
韦国清虽然在1955年被评为上将,可1956年从越南回来就被安排担任广西省长,省委书记。成立自治区后担任自治区第二书记,第一书记。尽管还兼任部队职务,可主要精力在地方上。
他在1952年被评为副兵团级,按说应该拿军队的薪资,可到广西工作后,认为自己的精力在地方,应该转入地方才合适。按照军级与行政级别对应关系,正兵团级对应行政5级,副兵团级对应行政6级,准兵团级对应行政7级等,他套行政6级。
按照当时军队与地方的薪资来说,军队更高一点,但他放弃高薪,认为转入地方行政才是合理的。
1965年,全军取消军衔制度,减薪定级,大多数副兵团级上将定为行政5级,只有陈再道、王平、刘震、唐亮、郭天民、洪学智、韦国清是6级。韦国清因为早已经转入地方行政等级,因此并不在定级名单之列,因此还是行政6级。
行政级别高低,意味着待遇高低。级别越高,待遇越高。
从1965年定级后,军队将领在长达15年里,级别是没有变动的。也就是说,这15年里的干部无论职务怎么晋升,还是1965年定级的级别。例如,1965年是正团职定为行政14级,15年里职务可能提拔为军职,甚至大军区职务,可拿到的薪资还是14级。
因此,为解决干部薪资问题,1980年实行薪金改革,级别占70%,职务占30%,也就是说干部待遇不安全看级别,还加入职务,但占比不大,可整体工资水平提高一点。到八十年代后期,行政级别取消,按照军衔、军龄、军职来定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