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载,高明县于明成化年间由高要县析置而成,清代袭之,属肇庆府管辖。高明建县历明、清两朝,仍处于自然条件差、社会不太安定的恶劣环境中。
到了晚清,高明与毗邻的鹤山、恩平、开平等县情况一样,也发生了土客斗祸,祸因均由“洪兵暴动”引发。起初,高明与其他县份有一个明显不同之处,该县参加洪兵的广府人和客家人都有,土客也曾一度联合阻抗洪兵。(铁马冰河wu) 旋即因争田夺地之故,土客关系破裂,客民因帮助官府剿洪兵,仗恃官府势力,以“剿洪 ”之正统为名,不仅向土著派捐派饷派粮,且有趁机报复“肆意屠戮”之事发生,遂引起高明土客斗祸。
高明斗祸发生之初,客民明显占据上风。从咸丰六年到十一年,高明客家人仍然在实力上占据优势,土民惨遭杀掠;其后,因官府态度发生微妙变化,由“助客”改为“挺主”,清军也开始调转枪口“剿客”,客籍这才步步失利,以至各县客民被迫颠沛流离或四处流窜,最后退守高明五坑,导致著名的“五坑之战”。《咸同年间高明县土客之争》一书记载:
“(咸丰六年)客匪肆出抢掠,土乡大被滋扰”。
又咸丰七年二月 ——
“客匪攻杨梅、田心等村。三月二十六日,高明更楼、合水两洞土籍(土民,指广府人 )在更楼圩设立公局,置炮、筑村、派勇,欲报复客籍,克期接仗 ......”。
但由于土民一方大多为乌合之众,没有斗志,刚与客勇接触,便望风而逃。
土民之所以不堪一击,是因为在此前的三月初七、初八两天,客勇将更楼、合水两洞圩场,一直到高明县城附近——
“焚掠殆尽,妇女儿童,不能走动者,被贼捉获无数,虽树木瓦砾,亦无一株一片存者,被害之惨酷,未有若高明之甚者也。一县之中,仅存石沂围、三洲墟,土村(土民聚居之村)仅存十九乡而已”。
土民被客勇残酷杀戮吓怕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已经是惊弓之鸟,虽然设立了公局,有了团练,却因为组织松散、人心震恐而大败亏输。
宣统《高明县志》记载,三月二十六日,大批武装客民攻入高明县城,“尽屠民众 ”。客勇捣入县城后,将官吏、缙绅、守兵、团勇屠戮殆尽,普通居民 亦遭杀掳,情形惨烈。更楼、合水二乡土民闻讯扶老携幼纷纷逃往高要境内避难,高明城郊各村被焚毁殆尽,沦为一座座废墟。(铁马冰河wu)土著男女老幼或隐匿山中,或逃进东、西仓躲避搜杀。据《鹤山麦村麦氏族谱》记载,逃进庙宇庵堂以及祠堂中的土民被杀“无算(很多)”,麦氏族人也多有遇害者......至此,占有绝对优势的客民遂“客家占地主”——
“霸占土著产业、挖掘坟山、掳掠妇女”。
据《咸同年间高明县土客之争》一书记载,高明被客勇攻陷后,大批失去房舍、土地等财产的土民,被迫离乡背井,流落外乡。同年秋,高明境内流行瘟疫,土民大多流徙到三洲、古劳乃至省城广州以及佛山、肇庆等地,因饥饿 或染上疾疫而死者难计其数。
广东地方当局见高明斗祸愈演愈烈,曾一度打算插手该县土客斗祸,派兵弹压肆无忌惮的客勇。几乎在高明客勇攻占县城的同时,肇庆知府会同新会营参将卫帮佐率数千兵勇,乘海船进泊于高明三洲海口,将客籍首领李天参等几人抓捕关押,试图抑制客民无法无天的过火行为,但还没决定用武力征剿客民。不几天,有消息传来,说陈开率洪兵从西江上游的广西卷土重来,即将杀回粤省,便撤军退回肇庆。
至此,高明、鹤山等县的客籍便开始大肆破坏,据《鹤山麦村麦氏族谱》记载说:
“(客民)见官军退走,胆益大,心益毒,霸产踞业,视妇女为鱼肉,或抢夺,或淫污,侵掘祖坟, 绑票勒索,拦途截摸, 擅杀无辜,无恶不作,无利不搜,虽睚眦之嫌,分毫之欠,无不报焉”。
据记载,当时也有一部分为人较正直的客家士绅出面劝阻,“约束子弟”,不得肆意胡为,但势成惯性,屡禁不止。在这种危殆的情况下,土著之民中“稍有身家门户者”,无不迁徙他乡,以避锋芒,以保身家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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