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1186-1249),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在山河破碎、风雨飘摇的南宋乱世,宋慈凭借自己一身勘验断狱的奇绝本事和以民命为重的崇德信仰,揭开了尘世间一道道的冤案背后的秘密。《洗冤录》是宋慈一生的心血,但是这一本书却远远不足以概括他的一生。宋慈,一位历经千帆过后的老人,在幽微烛火之下,亲力躬行破解一个又一个的奇冤疑案,开创的“法医鉴定学”为世界法医检验的陌生领域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宋慈无法阻挡凶悍的蒙古铁骑,也无力改变黑暗的政局,时代风云变迁淹没了他的光彩,他只能遵守本心,用尽自己的全力,保卫一方百姓,守护自己心中的正义。
宋慈继承了朱熹、程颢和程颐的理学思想,理学思想对他受益匪浅,西山先生真德秀是朱熹的传人,也是宋慈的第三位老师,正是因为真德秀的不断努力,理学才成为南宋的主流思想。宋慈跟随着西山先生学习,接受了最正统的理学教育,思想逐渐走向成熟。宋慈曾说“狱者,生民大命,苟非当坐刑名者,自不应收系。为知县者每每必须躬亲,庶免枉滥”。那时候的他就已经将民命为重奉为心中目标,此后,无论是初入庙堂时平乱济民,还是出任长汀知县时施行的“济粜法”,都是他惠爱子民的表现。宋慈是动荡时局中芸芸众生的其中之一,他无力抵抗时局的动荡,但却竭尽全力,守护着一方百姓。
1240年,此时宋慈已经54岁了,接近花甲之年的他却迎来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他奉诏提点广东刑狱,担任提刑官。因为当时社会内有外患导致当地的官员多数在职而不履职,积压的案件达到上百件,有些犯人关在监牢内多年都没有进行审判定罪,宋慈的父亲曾经从事司法工作,公正执法的处事风格对宋慈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西山先生对他的教诲也时时萦绕他的耳畔。宋慈坚定的认为“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作为提刑官必须公正执法,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让死者沉冤昭雪。
同时宋慈也意识到,要想实现公平公正,只有精神还是远远不够的,他还必须要提升自己的法医检验水平。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中,大部分的文人认为“君子不器”,不会舍弃圣人言论去追求格物致知之类的技术。但是,宋慈心中有崇高的想法,他为了提高司法水平,主动学习药理学、解剖学等专业知识,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仵作,这样才能有效的断案。宋慈传承了儒家所倡导的廉洁精神,重视技术的重要性,主张在实践中寻求真理,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做法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1240年至1247年间,宋慈在广东、江西、广西、湖南等地做了四任的提刑官,史书记载“狱无冤囚,野无流民”,以此来歌颂宋慈的功绩;宋慈的好友刘克庄也赞叹他,“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阎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
1245年,宋慈奉召转任常州知州,多年的提刑官工作让他对于法医检验技术有了更深的认识,他开始编撰一部专业的法医典籍,在1247年终于完成了《洗冤集录》。《洗冤集录》汇集了历代法医学的成功,其中包括了五代时期的《疑狱集》、庆元年间的《棠阴比事》和《内恕录》;不仅如此,宋慈将自己多年来丰富的实践经验融入书中,完成了这部开辟新世界的法医学著作。在书中,宋慈强调法医技术的重要性,他认为“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正义对他来说不只是一种精神追求,而且还是一种可以通过法医技术实现的切实体会。
宋慈在历史上的记载非常少,只言片语便概括了他为正义奉献的一生,《宋史》没有宋慈的相关记载,《四库全书》中也仅仅六个字“宋慈始末未详”。诸葛亮说的“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是宋慈践行一生的行为标准。在传统文化中,大德是修身治国平天下,而被时代洪流裹挟的宋慈,家国天下不是他能左右的,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全力,维护一方安定,守护自己心中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