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禄丰市公安局党组织收到94岁高龄的李发兴同志向党组织缴纳的党费,希望以此来表达对党的深情,向党的101年华诞献礼。
李发兴,生于1928年,1948年7月参加解放军,1948年10月15日,在辽沈战役中,参加了东北人民解放军,编入第三纵队,(40军)一一九师山炮营一连三排九班,担任驭手。1948年12月参加了平津战役。1950年3月5日参加解放海南岛5月1日战争结束1950年10月19日,参加志愿军开赴朝鲜前线,1953年7月2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凯旋回国。1956年复员,参加公安工作30多年,1986年6月10日办理离休手续,享受副处级待遇。
李发兴同志自加入党组织以来,始终不忘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跟党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时刻注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即使退休了,他仍要求自己做到离岗不离党、红心永向党,保持着极高的思想觉悟,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心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一笔党费报党恩,一份赤诚表初心。李发兴同志以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向党交出了自己的无悔真心,交出了心中崇高的信仰,交出了对党真挚的热爱,也诠释了一名94岁高龄的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信仰,展现了一生跟党走的坚定信念。
图/文:政工监督室
★审 核:李宗伟
★编 辑:杨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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