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世紀後期的教會日益陷入世俗化的深淵,四處橫徵暴斂,激起了社會普遍的抨擊。另外,教會肆意參與世俗事務的做法,也引起了王權與教權的多次衝突,「歐洲涌動着民族意識的覺醒」,教會逐漸被新興的民族思想包圍。
14 世紀,威克里夫的學術與政治經歷都促使他從一名虔誠的基督教士、淵博的經院學者,轉型成一名致力於改革教會的思想家。
他的思想主張主要涉及三方面內容,第一是抨擊教會的世俗化趨勢與黑暗腐敗,第二是崇尚《聖經》的權威,第三是主張王權高於教權。
儘管在威克里夫逝世後,他被羅馬教廷判定為「異端」受到了極大的抹黑,所有著作都被焚毀,但他的思想卻激勵了一代又一代致力於宗教改革的「鬥士」,他們打擊羅馬教會,解放民眾思想,進行了轟轟烈烈的宗教改革運動。
抨擊羅馬教會的黑暗統治
威克里夫時代,基督教教會勢力依然十分強大,羅馬教廷對當時基督世界的國家依然保有巨大的特權與影響力,尤其是在經濟層面,教會對各國橫徵暴斂手段層出不窮。威克里夫時期的英國教會除了被動地接受羅馬教廷的剝削要求外,在神職人員的任免權上毫無發言權力,完全聽從教皇的安排,可以說羅馬教廷是英國教會的實際控制者。
14 世紀以來,教皇對英國教會教職的任命愈加頻繁,在門特六世 (1342-1352 年在位教皇) 任職教皇期間,他對英格蘭神職人員頒佈的任命令多達 1600 人次,英國教會的外籍教士數量增。
這種頻繁的任命使英國教會不得不頻繁地更換各地主教與教士,並且交納各種賦稅來滿足教上的「聖俸」。對民眾而言,這些外籍教士無法讓人信任,僅領虛職,卻不參與民眾需要的基督信仰活動。
因此,無論是英王還是百姓都看到了羅馬教廷對英格蘭的壓榨幾乎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英國教會日益膨大,不斷向外侵蝕財富,(他們)啃嚙這政府與教外人士的錢袋,使他們元氣大傷」
在這種社會背景下,威克里夫 1370 年左右提出要沒收修道院的財產時收到了多方的贊同,沒收教會財產逐漸成為人們的共識。
在《論<聖經>的真理》一文中,基督曾禁止使徒擁有世俗私產的文字被威克里夫作為例證,他認為所有的教會神職人員都應該安貧樂道原理世俗的財富與權力,一心專註福音即可。如果教會教士無法遵守這一原則向所有人平等地傳授福音,那王權必須干預管理這些教士,沒收教會的世俗私產。
威克里夫的支持者既有希望自己能得利的大地主貴族,也有許多貧窮的鄉村教士,他們對外籍教士的優渥待遇表示不滿,認為這種懸殊的貧富差距加重了教會內部的腐敗墮落。
"除此之外,威克里夫進一步主張財富與權威理應依據個人的公正而定,這一觀點的言下之意是認為公正的人可以掌握一切,而貪婪的教士與教皇並沒有權力掌握英國的財富與權威。這一觀點受到英國貴族的廣泛歡迎,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理應是英國財富與權威的所有者。
在英法百年戰爭期間,普通民眾也參與到對於教會斂財行為的抨擊。無論是議會的「貴族院還是眾議院」,都存在着一種「反教會的情緒」。人們主要的批評與諷刺對象不只是羅馬教廷與教皇,還有普通英國教會神職人員,他們肆意接受世俗對象的贈與,生活作風腐敗不堪,無法承擔道德教化的任務。
在抨擊羅馬教會橫徵暴斂的同時,威克里夫也指出了處置沒收的教會私產的方法,以及改革教會與神職人員的主張。他認為最首要的是讓教會與教士遠離世俗財富,這要求民眾與教會的關係應該重新釐定。
威克里夫認為民眾給予教會與教士的捐贈並不等於教會私產,這部分捐贈應用作教會的日常管理與使用,而民眾可以對此進行監督;教會與教士為民眾提供的精神救贖應該面向所有人,不能因財富多寡而有所區分,應在民眾的監督下公平地主持宗教活動,傳播福音。
一旦有教會或教士私自使用教會財富,那「國王、諸侯和世俗領主就可以將這些財富收回」,如果不承認這一點,那便是「對英國法律的誹謗」威克里夫強調王權對教會財產的管理,實質是反對教會的經濟特權,有利於徹底根除教會腐敗的經濟基礎,從而改變教權凌駕於王權之上的情況。同時,教產還俗的思想也反映了隨着商品經濟發展,市民階級對財富自主權的要求。
崇尚《聖經》權威
1378 年,羅馬天主教會在新教皇的選舉中發生分歧,並很快引發了基督世界的混亂,英國支持的教皇烏爾班六世 (Urban VI) 與法國支持的教皇克萊門七世(Clement VII) 都自居正統,相互對峙。
這樣的局面讓所有人都看到了教皇不過是「毫無神聖的頭銜」,人們的基督信仰發生了動搖。"威克里夫在教會大分裂中忙於寫作《論<聖經>的真理》,從中他指出對所有基督教徒而言,《聖經》的權威才是最高權威,教會設立的傳統永遠無法超越基督的法則。
威克里夫對《聖經》的研究與重視貫穿他整個學術生涯,他整個宗教改革思想的核心就是要崇尚《聖經》。他主張所有基督教士必須完整準確地理解《聖經》,這樣才能傳播福音。而對普通信教民眾而言,《聖經》更是其實現自我救贖的必經之路,人人都可以平等地閱讀、理解《聖經》。
教會的貪婪腐敗使威克里夫認識到羅馬教會早已經背離了《聖經》中的真理,他淵博的《聖經》知識使他能輕鬆地使用《聖經》中的經典文字批評羅馬教會除此之外,他指出一切真理都在《聖經》之中,還是所有教會教令與律例的源頭,既包括信仰與道德的真理,也涵蓋哲學與邏輯的真理,它直接決定着人們上帝信仰的基礎。
因此,威克里夫通過強調《聖經》權威呼籲每個人可以通過閱讀《聖經》接近上帝,而用自己熟知的語言閱讀《聖經》才可以知道如何按照上帝的旨意行動。
「威克里夫的觀點直接否定了教會在解釋《聖經》中的必要,他認為只要用民眾可以理解的語言翻譯《聖經》,那麼基督信徒與上帝之間並不需要任何中間人的參與,教會對《聖經》的解釋也只是畫蛇添足而已。
在威克里夫看來,教會的真正意義與目標應當是傳播福音,而不是繁複瑣碎日漸流於形式化的禱告與聖禮。「他指出福音是每個基督信徒立身於世的行為準則,所以牧師與教上除了在自己的生活中踐行公正清廉,更重要的是在佈道時宣講福音,對民眾進行精神救贖。
至於「其他一切準則」,如其他教會指定的宗教儀式,雖然由其他教士受其制約而實行,但對福音「並無絲毫添加」。「威克里夫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自己的「聖餐理論」他認為所謂「只有神甫才能將聖餐中的餅和酒變成基督的肉體與血液」的說法只不過是教會搜取利益的借口,而彌撒只是為了世俗目的捏造的荒誕傳言。
威克里夫認為,基督作為精神實體,聖餐中「餅與酒」的物質屬性在獻祭過程中並不會改變,基督也不會降臨這些世俗物質中。
聖餐的真正意義在於其象徵與比喻意義,基督通過聖餐的形式降臨於信徒的精神世界中,從而滿足信徒對基督的懷念。」威克里夫的「臨在說」駁斥了基督教會傳統的「變體說」,實際上否認了基督的真實存在。
這也是從側面強調個人的精神世界「通向上帝的歷程」不需要教會神職人員作為中間媒介,民眾與上帝直接溝通的橋樑便是《聖經》。
主張王權高於教權
威克里夫的拉丁文著作大多都是關於政教關係的論述,教廷幾次對他發佈的譴責令也主要是政教關係的一題,羅馬教會認為威克里夫的政教觀點已經偏離正統,背離了教會的權威。
威克里夫所闡述的政教關係的核心是「治權」(dominium),他認為「治權」並不是簡單的所有權,因為世間一切都歸上帝所有,威克里夫提出的「治權」問題本質上是在討論「管理權」。
「威克里夫將「治權」分成「神聖治權」與「世俗治權」來討論,前者在《論神恩統治》(De dominio divino) 中從六個方面討論了上帝對人間的「治權」,後者以前者為模型並管理人間,主要論述出自《論世俗統治》(De civili dominio)。
威克里夫闡明的兩種「治權」並不是為了關注人類社會中存在的普遍權力關係,而是僅僅着眼於教權於王權的關係。無論是「神聖治權」還是「世俗治權」,威克里夫都提出了教會的存在必須保持其「純潔性」的主張。
在威克里夫看來,教會與世俗君主分別在神聖領域和世俗領域行使「治權」,世俗統治者應肩負保持教會純潔性的責任,如果教會有不忠於上帝的行為,
「君主在其王國領土內享有普遍的強制權,可以沒收教會私產進行懲戒。」關於世俗君主權力的問題,威克里夫在《論君主的職分》一文中也有討論。
但是他並沒有花太多筆墨在探討君臣關係或是世俗國家的關係上,而是側重在論述王權對教權的制約。
尤其是威克里夫寫作時期正逢英法百年戰爭期間,英格蘭與羅馬教會的衝突愈發激化,他作為外交使節的經歷也正是因為兩者引發的財政危機。儘管威克里夫在著作中並沒有提及「國家教會」這一說法,但他「王權高於教權」的主張已經納入了後人對英格蘭民族國家教會的政治構想與實踐中,成為宗教改革的普遍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