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日訊,近日甘肅政府採購網發佈關於政府投訴處理決定書(玉門市2022年提前批草原生態修復治理項目;項目編號ymzfcg202205160009)
投訴人:甘肅猛獁農業有限公司
被投訴人1:玉門市自然資源局
被投訴人2: 甘肅瑞澤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經了解,投訴事項1:代理公司(甘肅瑞澤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在質疑答覆中,沒有明確提供關於質疑答覆所要求的具體內容、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答覆內容缺乏具體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經查:依據《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五條 質疑答覆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質疑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二)收到質疑函的日期、質疑項目名稱及編號;(三)質疑事項、質疑答覆的具體內容、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四)告知質疑供應商依法投訴的權利;(五)質疑答覆人名稱;(六)答覆質疑的日期。投訴事項成立。
投訴事項2: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標法)
2.3.4(1)商務評分標準:根據投標人的履約能力進行綜合評價(包括施工管理水平、運輸保障等),最高6分。投標人應針對本項目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方案得4分。
2.3.4(2)技術評分標準:
1.施工過程對挖穴、栽植、覆土等有科學合理、全面完整、細節詳細的方案。(方案完整,充分考慮採購人需求,方案針對性及可行性合理、可行:12-9分,方案較完整,基本上能考慮採購人需求,方案針對性及可行性基本上合理、可行:8-5分。方案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及可行性,但是考慮欠佳,有一些漏洞得4-1分,未提供:0 分)
2.提供完善的人工播種改良技術實施方案 ,符合項目所在地,主要針對氣候特點、地理因素等條件(方案完整,充分考慮採購人需求,方案針對性及可行性合理、可行:10-7分,方案較完整,基本上能考慮採購人需求,方案針對性及可行性基本上合理、可行:6-4分。方案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及可行性,但是考慮欠佳,有一些漏洞得3-1分,未提供:0 分)。
3.各階段施工工期、機械設備及作業人員安排合理。(方案完整詳細、針對性、時效性強的得8-5分,方案完整性、針對性、時效性一般得4-1分,不具備針對性及時效性不得分。)
4.對本項目提出合理的質量保證、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方案。(方案完整,充分考慮採購人需求,方案針對性及可行性合理、可行:8-6分,方案較完整,基本上能考慮採購人需求,方案針對性及可行性基本上合理、可行:5-3分。 方案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及可行性,但是考慮欠佳,有一些漏洞得2-1分,未提供:0 分)。
5.對本項目有詳細的項目實施期監管措施,建立完善的技術支持體系(方案完整詳細、針對性、時效性強的得10-6分,方案完整性、針對性、時效性一般得5-1分,不具備針對性及時效性不得分。)
6.對項目草原生態治理有科學創新、細節詳盡的創新建議(方案完整詳細、針對性、時效性強的得8-5分,方案完整性、針對性、時效性一般得4-1分,不具備針對性及時效性不得分。)
經查:招標文件評分辦法評分項未量化,其中「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方案較完整、基本上合理、可行、方案基本完整、考慮欠佳;完整詳細、針對性、時效性強、完整性、針對性、時效性一般、不具備針對性及時效性」等並不是量化指標。投訴事項成立。
處理決定: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五條之規定,認定投訴事項成立。經研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之規定,我局做出如下處理:
1.終止該項目本次招標程序,責令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修改招標文件,重新開展政府採購活動。
2.玉門市自然資源局對採購文件編製、審查把關不嚴,責令限期改正,並向我局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3.代理機構甘肅瑞澤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對採購文件編製方面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限期改正,並向我局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據公開信息顯示:甘肅瑞澤工程諮詢有限公司註冊地址為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紅星巷某號昶榮大廈1516室,法人代表馬某和,經營範圍編製項目建議書;編製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諮詢;工程造價諮詢、工程技術諮詢、工程招標代理;政府採購招標代理;工程項目管理及諮詢;工程監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據多方查證獲悉,該企業被執行人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1起。
信息來源:甘肅政府採購網、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