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能夠橫掃六國,統一華夏,除了奮六世之餘列,使其國力大增,成為戰國中後期中華大地上實力最強的諸侯國,而且其強大的軍事實力也讓秦國在之後的統一戰爭中橫掃六合。
那麼秦國是如何讓士兵在戰場上能夠拚命地去賣力,這就歸功於秦國強大的軍功制度。秦軍戰鬥力主要來源於秦國一套先進的管理制度,也就是具有秦國特色的20級軍功爵位制度。這個制度在鼓勵秦軍士氣,提高軍隊戰鬥力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在秦國軍功中,無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其所立軍功的大小接受賞賜,就連每頓吃的飯菜都因爵位的不同而不同,即便是秦國的宗室也是這樣,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不即不得擁有爵位。想要獲得軍功,唯一的標準就是在戰場上斬獲敵人甲士首級。
所謂假釋,一般為軍中的精銳前鋒,一個假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田一頃,宅一處和僕人一個。斬獲兩個敵人甲士首級,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釋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隸,也可以轉為平民。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而且打一次勝仗,小官升一級,大官升三級,最高等級就是金印紫綬,有封邑得食租稅的撤後。
不僅如此,軍功爵還可以全責。如果父親戰死疆場,他的功勞可以記在兒子頭上,可謂是一人獲得軍功,全家都可以受益。這樣就極大鼓舞了生活在最底層人民的進取精神,也是他們唯一建功立業,出人頭地的機會。
試想一下,當一個國家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他們只想着殺人換錢,這不可怕嗎?殺一個人可以自覺,可以得到土地,可以得到金錢,可以得到僕人,在這種誘惑下,有幾個人不心動?到了戰場上都會變得如狼似虎。在軍功爵位制度的加持下,秦軍的作戰能力大為提高,建立了一支所向無敵,橫行天下的虎狼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