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莊子》有云:「真者,精誠之至也,不精不誠,不能動人。」
古往今來,人與人交往講究一個「真」字,你以真心待我,我自以真情相待。
朋友如此,愛人如此,親人更應該如此。
但這世間總有那麼些拎不清的人,在傷害了自己的至親之人後還妄想被傷害的人依舊以真心待她。不可謂不可悲啊。
小麗的母親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02
小麗和母親的關係一向不好也不壞,維持着一種微妙的平衡。但兩個月前發生的一件事破壞了這微妙的平衡,讓兩人的關係降至冰點。
半年前,小麗的父親去世了。小麗父親年輕時受過傷,之後又一直操勞,身體一直沒有養好,心臟功能不太好,半年前突發心肌梗塞去世。
丈夫、婆婆都跟着小麗回了老家,幫小麗操辦小麗爸爸的葬禮。葬禮操辦完,小麗在老家待了幾天,就回去了。
在臨行的頭一天晚上,小麗丈夫突然跟小麗提議要帶着小麗母親一起回去。小麗原本是不同意的,但丈夫一直在勸她,後來連婆婆也一同勸她。小麗只能答應下來。
就這樣,四個人一起回到了小麗和丈夫的新家。
回到家的第一天晚上,小麗讓母親先在書房湊合一晚,等第二天再給母親收拾房間。
小麗母親聽到女兒讓她住在書房,有些不高興。小麗也看出來了,但父親的去世對她的打擊太大了,她也沒有心情跟母親再講些什麼,就回了房間。
倒是小麗的丈夫和婆婆跟小麗母親解釋說:小麗是因為太傷心了,沒有別的意思。而且書房裡是有床的,雖然不是很大,但睡一個人是足夠的。今天也太晚了,大家也累了,等明天再給小麗母親收拾房間。
小麗丈夫和婆婆這麼說了,小麗母親也不好說什麼了。但她心裏覺得自己好像個外人,他們三個才是一家人。
晚上睡覺時,丈夫跟小麗說婆婆想要搬出去住,小麗堅決不同意。
「為什麼?媽為什麼想要搬出去住?不能讓媽搬出去住,媽身體不好,不放在身邊照顧你放心嗎?這不行,沒得商量!」
後來,婆婆也親自跟小麗談過這件事,但小麗還是不同意,這件事最後也不了了之。
小麗母親住過來的第一個月,大家相處得還算融洽。白天小麗和丈夫要上班,婆婆就帶着小麗母親四處逛逛,晚上一家人一起吃頓晚飯,生活溫馨快樂。
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婆婆和小麗母親的關係開始變得有些不對勁。
因為小麗發現婆婆和母親之間的氛圍有些微妙。之前吃飯的時候,婆婆總是熱情的跟母親聊天,可現在,兩個人也不太聊了。小麗心存疑慮,打算吃完飯問問母親。
晚飯結束後,小麗來到了母親的房間,詢問母親是不是和婆婆發生矛盾了。小麗母親說沒有,還說可能是小麗婆婆自己心情不好吧。但心裏卻在想;看見婆婆不高興,自己的女兒竟然來質問自己,自己是她的親媽還是她婆婆是她的親媽。
然後,小麗又來到了婆婆的房間,問婆婆今天怎麼了,是不是自己的母親惹婆婆生氣了。婆婆說沒有,是自己心情不好。小麗又問婆婆為什麼心情不好,婆婆胡亂說了個理由搪塞了過去。
雖然婆婆說沒事,小麗心裏是不相信的,自己的母親自己知道,婆婆這麼說也只是不想讓自己為難。小麗心裏對母親的怨氣更重了。
日子就這麼一天一天平靜地流逝,直到小麗學校放假的那一段時間。
學生們放暑假,身為老師的小麗也閑了下來。
閑下來的這段時間,小麗經常帶着婆婆和母親出去逛街,三個人一起去買菜。婆婆一開始還跟着她們一起去,去了幾次後就不去了,說外面太陽太大,她身體有些受不了。考慮到婆婆的身體狀況,小麗也沒有勉強,還提醒婆婆多注意身體。
隨着和母親相處的時間越來越多,小麗發現母親總是跟她抱怨婆婆。
一開始是一個星期一次,後來發展到3天告了婆婆5次狀。理由五花八門,比如這麼熱的天,婆婆不讓她開空調,是要熱死她,趕她走。還有自己為了給他們省點水錢,就拿了個桶接水,她婆婆看見了就給她停掉了,還說她這樣做不好。還有看見婆婆偷偷進了他們的房間,手裡還拿着個東西,說不定是拿他們的錢了等等。
小麗覺得母親實在是過分,就告訴母親如果不想被趕走就消停消停,別再抱怨了。
從此以後,小麗倒也沒再聽到母親的抱怨,以為母親消停了。
可是,一個星期前,婆婆突然跟小麗說她要搬出去,而且態度很堅決。
小麗問婆婆發生了什麼事,婆婆也不說,於是小麗就去問母親。
母親看見女兒又來質問自己,很生氣。
「怎麼?你婆婆跟你告狀了?說我什麼了?」
「她沒有!我只是過來問問你發生了什麼事!」
「沒有告狀?沒有告狀你會過來質問我?還是大學老師呢?不也背後亂嚼舌根嗎?你記住,我才是你親媽,你婆婆她是個外人!你怎麼總向著她呢?」
「我是向著她,那是因為她疼我,你呢?」
原來,小麗的母親在她四歲的時候就拋棄他們父女二人走了。
小麗母親年輕時是鎮上出了名的美人,因此,眼光也一直很高。這個也看不上,那個也看不上,最後被剩下了,被小麗父親撿了便宜。
小麗父親家裡條件還算可以,結婚後小麗母親卻什麼都不幹,還總是亂花錢,家裡全靠小麗父親一人撐着。
小麗五歲的時候,父親在下班途中出了車禍,瘸了根腿。小麗母親看着小麗父親變成這個樣子,不想照顧家裡,就說父親這麼普通的人配不上她,她要去找配得上她的人。
於是,小麗母親拋棄他們父女二人走了。
小麗母親走後,小麗和父親相依為命。小麗也很爭氣,成績優異,每年都拿全額獎學金,一路保送至研究生。
在研究生期間,小麗遇到了那個給予她媽媽般溫暖的導師,也就是小麗現在的婆婆。在讀期間,婆婆像媽媽一樣愛護她,知道她的遭遇後,更心疼她了。
後來還把自己的兒子介紹給了小麗,三個人成為了真正的一家人。
而母親卻因為在外面混不下去,在小麗讀研一的時候跑回來了。
事已至此,小麗也不想再跟母親吵了,給了母親兩個選擇,要麼消停消停,她還能繼續住下去,要麼她回老家。
小麗母親選擇了回老家。
小麗母親回老家後,小麗除了每月固定給母親打生活費外,一年也只回去三四次。
後來,小麗母親也時常跟人說自己後悔了,當初不應該拋棄小麗父親和小麗,但那又有什麼用呢?
03
父母和子女的關係究竟是怎麼樣的,可能連社會學家都說不清。
父母生育了我們,待我們長大成人,照顧父母是應該的。若父母只生不育,我們又該如何呢?
一、選擇是自己做的,結果就要自己擔著
一個人做出選擇後,就要承擔相應的結果。即使這個選擇是錯的,結果是痛苦的,也要自己承擔。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這樣殘酷,我們沒有辦法像小孩子一樣,哭一哭,鬧一鬧,就有人心甘情願地替他承擔後果。
我們能夠做的則是在做出選擇前進行風險預估和自我承受力的衡量,若風險太大且自我無法承受,那便放棄這個選擇;若風險大小在自我承受能力以內,那便堅定做出這個選擇,不再回頭。
可悲的是,很多人在做出選擇時從不考慮它的風險以及自己能否承受做出這個選擇後帶來的結果,待到後悔之時,再去尋找那個可以替自己承擔後果的人。
小麗的媽媽不就是這樣。
但結果可想而知,成年人的世界裏,沒有人願意心甘情願地替你承擔你的後悔。
二、你怎樣對我,我便如何對你,很公平
現代社會講究一個公平,因此,別人怎麼對我,我便怎麼對別人。
親人之間有些不同,子女和父母的關係更為複雜一些。父母撫養子女,子女孝順父母,無論從法律或是道德上來講,都是應該的。
然而,新時代的孝順不應像古代的孝順那般講究絕對的服從,而應該是建立在公平基礎上的相互尊重。兒女承擔照顧父母的責任,父母理解兒女生活的辛苦。
可是,有的父母還是挾養育之恩向子女一味索取,絲毫不考慮自己曾經做過什麼。
那碰到這樣的父母應該怎麼辦呢?
履行照顧的責任和義務,收回不被珍視的真情。
文/無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