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感是一種心理狀態,是一種內心確認的感受。安全感充分的孩子通常更有獨立的意識和能力,能更好地適應新環境,遇到失敗的時候會把原因歸結於事情,而不是別人的評價。安全感缺乏的孩子不敢表達自己的想法,在意別人的評價,依賴別人,在團隊中總是妥協,不敢參與競爭,害怕接觸新事物。
安全感屬於心理環境,個人的心理狀態會直接影響其在獲取知識和能力上的意願,以及對於生活的幸福感受。安全感是否充分,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早期依戀關係的建立與發展。
艾斯沃斯和她的同事採用陌生情境法,長期觀察了烏干達和美國家庭母子間的相互作用,將孩子的依戀劃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安全型依戀:當媽媽在身邊時,孩子自由地玩耍和探索,會通過偶爾的靠近或眼神注視與媽媽交流。當媽媽離開時,明顯表現出不安和焦慮。當媽媽回來時,孩子熱情地回應媽媽。
迴避型依戀:孩子和媽媽剛分離時沒有明顯焦慮,但獨自在陌生環境中待一段時間後會感到不安。當媽媽返回時,孩子不接觸媽媽的眼神,也不迎接媽媽,就好像他沒有注意到媽媽回來了一樣。
反抗型依戀:在陌生情境的大部分時間,孩子都在媽媽身邊徘徊。當媽媽離開前他們就顯得很警惕,媽媽離開時他們非常苦惱,產生明顯的抵抗情緒。當媽媽回來時,他不是積極或熱情地歡迎媽媽。相反,他開始生氣和心煩。
無組織型:孩子面對陌生情境的反應不一致,表現出矛盾的行為。面對情境壓力,他似乎崩潰了。
毫無疑問,每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形成安全型依戀,孩子的安全感和家長早期的教養方式有很大關係。
6個月之前,家長需要給孩子提供一個穩定的環境和穩定的照料人。孩子餓了、渴了、拉了、不舒服了,照料人能夠及時出現並滿足孩子的需求,主要撫養者能與他積極互動,用表情、話語、行為等及時回應孩子的需求,親子之間建立了穩固的情感鏈接,孩子就更有可能相信自己是好的、安全的,自己所處的環境也是好的、安全的。
3歲之前,孩子慢慢意識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擁有一定的權利和能力,並想通過各種方式來證明自己。比如,有的孩子會不停地扔東西讓大人去撿,有的孩子不願意把自己的東西分享給別人,有的孩子在某個時期頻繁地說「不」,拒絕大人的要求。此時,大人要給予孩子一定的權利,創造機會讓他去做自己,而不要壓制孩子的本性或者因此指責孩子,這些行為會破壞孩子的安全感。
6歲之前,孩子開始進入到幼兒園,面對一個新環境,很多孩子都面臨著巨大的挑戰。他們不確定新的環境是不是安全的,自己是不是受歡迎的,這個時候需要家長和老師多給孩子鼓勵,不以好壞來評價孩子。讓孩子明白,無論他們的表現如何,大人對他們的愛都是不變的。適當提供一些讓他們表現自己的機會,發現他們的優點,幫他們樹立自信心。
總的來說,孩子在6歲之前,父母恰當的養育方式相當於向他們的安全感賬戶里存錢,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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