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這幾天說話軟下來了,體現在多方面,那麼,賴清德所說的“中華民國”,與“台獨”到底是一個什麼關係,他們的聯繫是什麼?他們的區別又是什麼?如果我們一概的定義為“中華民國”的底色就是“台獨”!這種說法到底合適不合適?今天就上面諸多問題進行講解和分折,希望大家喜歡。
第一,“台獨”與“台灣民主共和國”,以及"台灣共和國"有一致性,上述三個概念絕對是相等的。什麼“台灣民主共和國”!什麼“台灣共和國”!都應該是徹頭徹尾的"台獨"。另外,我們還可以把“台獨”定義為,凡在台灣島、澎湖、金門和馬祖等地理範圍內想建立“國家”概念的行政組織就是“台獨”。有了這個概念,我們就不難推導出,凡是在台灣島、澎湖、金門和馬祖等地理範圍內想建立“國家”概念的行政組織的黨派就是“台獨黨”。
第二,“中華民國”和“台獨”是什麼樣的關係,"中華民國"不同於“台灣民主共和國”,更不同於“台灣共和國”。用國民黨現在的《黨章》來解釋,用現在台灣省的“《中華民國憲法》”來解釋,“中華民國”包括大陸和台灣,多年來有人提出來,把“中華民國”縮為台澎金馬,如果真的修改成這個樣子,那麼,“中華民國”就等於“台灣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就等於“台灣共和國”,很顯然“中華民國”就衍變成“台獨”了。但是,台灣方面沒有這麼做,仍然是大陸和台灣來共同定義“中華民國"。
那麼,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國民黨所堅持的“一中原則”,是“各表”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的“一中”,這就是國民黨經常說的“一中各表"。我們所堅持的“一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且我們堅定地認為“中華民國”在1949年10月已經滅亡了,現在台灣所說的“中華民國”就是偽割據政權。
第三,賴清德所說的“中華民國”還存在,其實,這個政權如果說還存在,就是以偽割據政權的形態而存在,不能說是“中華民國”了。
賴清德有進步的一面,在於從“台灣民主共和國”轉變為“中華民國”了,但是他還沒有闡述“中華民國”的概念,這裡有兩個問題。一是跟國民黨一樣嗎?賴清德在這方面應該有一個準確回答,如果以“《中華民國憲法”為準,就是“一中各表”。二是如果借用“中華民國”的概念,而取代“台灣民主共和國”,那麼,毫無疑問地可以肯定地說,賴清德所說的“中華民國”不但有“台獨”的底色,可以確定地說就是“台獨”。所以,賴清德在這方面還要進一步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