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一個帖子:“如果一個女孩定親不要彩禮,你會娶嗎?”
下面很多網友表示,這是很少概率的事情,即便遇到也要三思,畢竟哪個姑娘也不傻,別人都要彩禮,憑什麼自己不要呢?
這件事還真被網友陳先生遇到,他說女友不要求要彩禮,母親卻遲遲沒有答應婚事,這件事僵在那裡,不知道該怎麼辦好?
相親遇到如意對象,性格開朗事業強
陳先生29歲,眼看到了而立之年,父母為他的婚事操碎了心。
在父母督促下,他去相了幾次親,跟一位叫黃玲的女子性格相投,對方跟他同齡,也是一直忙於事業,拖延了終身大事。
兩人相處一段時間後,黃玲告訴他,她曾經有過一次戀愛,到了談婚論嫁時,對方覺得她是鄉下女子,有點看不上,說如果結婚後,就要跟娘家少來往,尤其是不能拿錢補貼娘家。
她知道對方是擔心自己扶弟魔,其實這也是現實,她有2個弟弟,母親身體不好,只有父親在工地上幹活,如果她不補貼家裡,2個弟弟就沒辦法繼續讀書。
但黃玲也讓陳先生放心,說現在兩個弟弟已經工作,以後就不會再補貼家裡了,她這麼多年忙於事業,沒有急着結婚,就是擔心男方不能理解,所以也讓感情的事情一拖再拖。
陳先生聽她說完,感覺黃玲是一個重情重義的女子,反而對她多了一份好感,兩人感情更好了,他也讓黃玲放心,自己是家裡的獨生子,父母已經全款買好一套房子,婚後兩人的生活不會太難。
在戀愛的時候,黃玲也展現了自己的獨立,她不會主動要禮物,出去吃飯,她也會輪流結賬,表示感情是平等的,沒有誰應該多付出一些,只要雙方在一起開心就行。
陳先生對黃玲更喜歡了,他堅定地認為,對方就是自己尋覓良久的心上人,能夠遇到真是三生有幸。
定親不要彩禮,要求房子加名字
選了一個黃道吉日,男方父母買了禮物上門提親。
吃飯過程中,陳先生父母對黃玲讚不絕口,說她大方得體,也會為人處事,以後持家一定是一把好手。
到了談彩禮的時候,男方父母沉默了,他們在猜測黃玲父親會要多少彩禮,按照當地的行情,大多在12萬到16萬之間,每個家庭情況不一樣,數額也不同。
但大家都有一個心理,那就是自己嫁女兒要多一些,會參考村裡剛出嫁的標準,如果要少了,那會沒面子,也會被人誤會,是不是女孩有什麼難言之隱。
在這種情況下,陳先生的父母緊張也是在所難免,畢竟黃玲個高美貌,事業也穩定,他們猜測會按照最高的標準,但這對於他們來說也有壓力,因為剛買了房,家裡已經掏空了積蓄。
有人勸他們,買房給首付就行,婚後讓兒子兒媳還房貸,這樣壓力小一點,但陳先生父母想法不一樣,他們堅持全款買,不需要兒媳還房貸,這樣就是婚前財產,他們也寫的是父母的名字,如果兒子兒媳結婚15年,還能夠感情不錯,並且對父母孝順,他們就把名字變更給兒子。
說到底,也是擔心兒子兒媳感情不穩定,到最後會人財兩空。
他們心裡有自己的小算盤,親家卻朗朗一笑,說:“我們家女兒不要彩禮,還會拿20萬買家電,只要房子上加上我女兒的名字就可以。”
陳先生的父母面面相噓,表示想回去再商量一下,畢竟是大事,到家後,陳先生表示自己很愛黃玲,加上名字也可以。
父母卻認為想法太簡單:“彩禮也就十幾萬的事情,房子可是上百萬,一半也幾十萬,萬一你們過不下去,到時可就沒有後悔葯吃。”
約會時,陳先生也問黃玲能不能改,黃玲說:
“我是女生,只想要一個保障,都這個年齡了,婚後要趕緊生孩子,也許要辭職,3年後,我再找工作就很難了,跟年輕人競爭沒有優勢,如果你不愛我,我就真的沒有退路了,房子是固定的,我也不可能把房子搬走,想要的不過是心安理得住一輩子的底氣。”
她的話很有道理,但陳先生父母卻不贊同,認為這個兒媳不簡單,還沒有過門,就算計上了自家的房子,心裡不想同意,但看到兒子喜歡對方,也猶豫不決,一家人都很糾結。
彩禮和名字都是一個安全感,千萬不能本末倒置
在這個案例中,陳先生和父母其實都走入一個誤區,那就是把黃玲放到了對立面的位置。
我們先來看看黃玲的條件,她想在房子上加名字,其實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陳先生父母也有意向,在15年後把房子給兒子兒媳,為何現在不願意呢?
問題的關鍵在於不確定性。
也就是說,他們擔心感情不穩定,黃玲會分走一半的房子,這其實本身就是偽命題,換一個角度,女孩結婚後辭職在家照顧孩子,是不是也要擔心男方變心,如果雙方都這麼想,那就都僵在一起了。
愛的本質是信任和付出,彩禮也好,房子也罷,都是男方給女方的一份安全感,不能把利益放到第一位,贏了利益,輸了感情。
我很喜歡一位母親的話,她說:“我要彩禮只是看男方的一個態度,如果男方一分錢不付出,就不會懂得珍惜,如果他費了精力娶我女兒,會對她多一份尊重,婚姻也會更穩定。”
沒錯,婚姻比戀愛有更多的穩定性,夫妻雙方組建一個家庭,可以有一個穩定的空間撫育孩子,相對來說,女性會對家庭付出更多,這也是結婚要彩禮的原因,在生孩子沒有工作時,手裡還有一些積蓄可以用。
而黃玲也是如此,她知道陳先生家剛全款買了房,一時拿不出彩禮,換一種方式給自己一個保障,也是想看看婆家對自己的態度,好的婚姻是雙贏,當雙方能互相信任,可以走得更長遠。
但如果把這件事當成一種交易,感情也就變了味道。
川西琴子曾說:“彩禮、嫁妝是父母對兒女最大的祝福,而不是道德綁架的理由,索取無度。”
當彼此都有一個利他心的時候,就會減少猜疑,而猜疑,是感情最大的阻礙。
在這裡,也想跟陳先生說,如果你真的愛黃玲,那麼不妨給予對方信任,答應對方的要求,當然,也可以把話說清楚,設定一個婚姻年限,如果對方剛結婚就提離婚,則沒有權利分割房子,這樣對雙方都是一個保障。
對此你怎麼看?你覺得陳先生該不該答應房子上加黃玲名字?如果你是陳先生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