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婚姻如同腳上的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腳知道。別人看起來很般配的婚姻,當事人卻過得未必幸福;而那些別人不看好的婚姻,有時反倒過得很幸福。所以姻緣這種事,真的是要講緣分的,不可強求。
找對象時,一定要擦亮眼睛,要多挑剔一些,不要隨隨便便就湊合了。等到結婚後,就要學會睜隻眼閉隻眼,少一些挑剔,多一些包容。不到萬不得已,盡量不要離婚,離婚不是好玩的事。
離婚後,如果再婚的話,更是要考慮清楚,方方面面都要協調好,尤其是孩子的問題。再婚的夫妻之所以難交心,一般只有兩個原因,無非是孩子和錢。
所以再婚夫妻特別要處理好孩子和錢的問題,該說清的在婚前說清楚。說清楚後,彼此接受了,那結婚後就不能再計較了。兩個人都要把對方的孩子視如己出,有什麼摩擦時,也要多包容和忍讓。
02
蘇阿姨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她一直是以這兩個孩子為驕傲的。兒子上了大學,大學畢業後,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女兒雖然沒上大學,但找的婆家挺好的,女婿是個出租車司機。
兒子找對象時,蘇阿姨托很多人給他介紹對象,後來在蘇阿姨的做主下,兒子跟一個女警察交往了。蘇阿姨對這個兒媳很滿意,所有人都覺得兒子和女警察很般配,兩人交往一年後就結婚了。
可結婚後,小夫妻倆卻過得並不幸福,總是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吵架。吵了一年後,兩人和平分手了,蘇阿姨知道後很難過。她不明白那麼般配的兩個人,為什麼就過不到一塊兒去呢?
兒子離婚後,過了很久都沒有再談戀愛,蘇阿姨很着急,但又不敢催兒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她怕兒子再栽跟頭,就干著急着。
03
兒子離婚三年後,終於開始新的戀愛了,但對象是個離過婚的女人,還帶着一個女兒。
蘇阿姨對離過婚倒是並不計較,自己兒子也是離婚的,就不該再計較人家也離過婚了。但對帶着一個孩子,蘇阿姨還是有點計較的,她希望兒子娶一個沒生過孩子的女人。
不過,因為有了上次的教訓,這次蘇阿姨不敢擅自給兒子做主了。既然兒子堅持要娶那個對象,蘇阿姨也還是同意了,並且幫他們辦了婚禮。
婚後,蘇阿姨慢慢了解了這個新兒媳,發現新兒媳其實是個很不錯的人。她之所以離婚,責任主要在男方,是男方婚內出軌。兒媳和前夫生的女兒很乖巧懂事,總是“奶奶!奶奶”地叫蘇阿姨,蘇阿姨就慢慢喜歡上她了。
後來,兒子和兒媳又生了一個兒子,蘇阿姨更高興了,就努力着對孫子和孫女一視同仁。
04
孫子剛出生那年過年,蘇阿姨做了一大桌菜,兒子家和女兒家一起來吃年夜飯。吃到中途時,蘇阿姨進房間去了,女兒不知道母親進去幹什麼,就也跟着進去了。
隨後,孫女的筷子不小心掉到了地上,兒媳撿起筷子後去廚房洗,經過公婆的房間時,聽見婆婆和大姑姐在說話。大姑姐說:“媽,你包壓歲錢,包兩個紅包就可以了,那孩子又不是你親孫女,你給她紅包幹什麼?”
蘇阿姨很生氣地說:“你這說的什麼話!你弟媳的女兒,這也是我孫女,她也叫我奶奶的。”
兒媳聽到這話,心裡很感動,然後她去洗筷子了。等她洗好筷子,重新回到桌上時,婆婆和大姑姐也重新坐到座位上了。婆婆拿出三個紅包,一個給孫子,一個給孫女,還有一個給外孫。
兒媳嘴上沒說什麼,但眼中已經湧起感動的淚水了,她悄悄抹去淚水後,向蘇阿姨敬了一杯酒。後來過年,蘇阿姨每年都是發三個紅包的,在她眼裡,孫子、孫女和外孫都一視同仁。
05
既然已經結婚了,夫妻都要接受對方的一切,不管是好的壞的都要接受。父母希望子女幸福,就要愛屋及烏,接受子女選擇的對象。如果是再婚家庭,如果對方在前一段婚姻里有孩子的,那就要接受繼子或繼女。
想要婚姻幸福,夫妻倆都要努力,家庭中的其他成員也要起積極作用,不要破壞他們的婚姻。蘇阿姨在兒子第一次結婚時,替兒子做了主,結果兒子婚後不幸福,最後離婚了。
所以兒子第二次結婚時,蘇阿姨吸取了上次的教訓,不再過多干涉了。縱然她心裡有點計較兒媳的“拖油瓶”,但因為兒子喜歡,她也包容了,將兒媳帶來的孩子當成親孫女看待了。
大姑姐有點自私,叫母親不要給繼孫女紅包,如果母親真這麼做了,那家庭就不會這麼融洽了。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對我好,我也會對你好。你排斥我的孩子,我又怎麼可能從心裡接納你呢?
所以做人一定要真誠待人,親人之間更是要真誠和善良,家庭才會和睦幸福。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