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武陵區法院發布一起案例:被告人余某與被害人小雅曾經是情侶戀愛關係,2025年1月,小雅曾因感情糾紛報過警,經民警調解,余某寫下保證書,保證不再對其進行糾纏,斷絕往來。但余某仍然通過向小雅小額微信轉賬附備註、在小雅的住宅門上黏貼傳單等方式繼續糾纏、恐嚇小雅。
2025年1月14日晚22時許,余某蹲守在小雅所住小區的住宅樓梯間,趁小雅下班回家開門時,衝上前拉住小雅進入室內,二人推搡小雅摔倒在地,後小雅跑到廚房拿出菜刀自衛並要求余某離開,余某拒絕離開並奪過菜刀放在桌上。
在之後的拉扯中,小雅的鄰居發現情況異常後電話告知小雅父親,小雅父親隨後撥打小雅電話問詢情況,余某見其手機來電後,示意小雅對其父親謊稱沒事,小雅接通後讓其父親報警,余某見狀後,便拿起菜刀抵住小雅頸部威脅其不要亂說話,隨後小雅父親撥打110報警,公安民警接警後趕到現場將余某抓獲。
案發後,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科學技術室對小雅損傷程度進行了傷情鑒定,鑒定意見為輕微傷。2025年4月16日,被告人余某在檢察機關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檢察機關提出有期徒刑六個月的量刑建議。
法官說法,被告人余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且拒不退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余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從寬處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採納。判決結果,被告人余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法官提醒,愛情本是美好的情感,但若失去理智,逾越法律底線,就會釀成悲劇,戀愛關係應當建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任何一方都無權以情感為借口,實施糾纏、威脅、暴力等行為。感情糾紛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無論出於何種情緒,都不能成為你威脅、恐嚇他人的理由。
健康的感情是"1+1>2"的成長,而非失去自我的依附。雙方都應保持獨立的經濟能力、社交圈子和人格尊嚴。成熟的感情需要雙方共同經營。遇到矛盾要理性溝通,學會換位思考,用智慧化解分歧,而非意氣用事。情感問題應通過理性、合法的方式解決,切勿因一時衝動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瀟湘晨報綜合“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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