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蔡雯 研究員陳文濤 15日,肇慶市鼎湖區2024年秋季義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方案公布。 據悉,今年秋季,該區小學一年級計劃招生共4915人,其中公辦學校4365人,民辦學校550人(含315個公辦學位);初中一年級計劃招生共4050人,其中辦3500人,民辦學校550人(含300個公辦學位)。
招生方案明確,招生堅持“免試、劃片、就近入學”及“積分入學”原則,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不滿6周歲不接受報名;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已完成小學階段六年級學業的畢業生。

【報名方法和時間】
(一)鼎湖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適齡兒童少年(下稱“戶籍生”)
01
報名對象
2024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取得鼎湖區戶口簿,且報讀戶口所在地服務範圍內公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
02
報名時間及流程
(1)5月6日—11日,家長登錄“鼎湖區義務教育招生平台”(網址:http://dhbm.sincci.net/),按照《鼎湖區2024年秋季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服務範圍》,在網上填寫《鼎湖區2024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一年級招生報名表》或《鼎湖區2024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初中一年級招生報名表》,進行網上報名。
(2)5月12日—13日,已完成網上報名的戶籍生提交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到擬報讀學校,由學校、相關部門查驗。
(二)符合相關政策照顧的適齡兒童少年(下稱“政策照顧生”)
01
報名對象
《暫行辦法》及其他教育優待政策(區級或區級以上文件)所規定享受相關政策照顧的適齡兒童少年。
02
報名時間及流程
5月6日—11日,家長提交相應佐證材料(詳見《暫行辦法》或對應教育優待政策)到區教育局三樓教育股,經區教育局、相關部門查驗審核後,確認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安排入學。
(三)憑積分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下稱“積分生”,含外國籍兒童)
01
報名對象
符合《暫行辦法》申請入學條件的申請人的子女或(外)孫子女。
02
報名時間及流程
(1)5月24日—30日,申請人登錄“鼎湖區義務教育招生平台”(網址:http://dhbm.sincci.net/),按照《鼎湖區2024年秋季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服務範圍》,選報5個志願學校,按要求在網上提交相應積分材料(詳見《暫行辦法》)。
(2)5月31日—6月1日,已完成網上報名的積分生提交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到第一志願擬報讀學校,由學校、相關部門查驗。
03
報名及錄取原則
2024年秋季鼎湖區積分入學共設置5個志願學校。第一志願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暫行辦法》文件規定,報讀居住地服務範圍內的公辦學校(若不按照積分文件規定報讀,則視為積分入學報名無效,無法被錄取);第二至五志願可以由申請人結合本人積分分數、積分入學學位情況和自身意願報讀,但必須將居住地所在鎮(街道)內的全部公辦學校填報完後,才能跨鎮(街道)報讀其他鎮(街道)的公辦學校。申請人必須審慎填報志願,凡按填報志願被我區公辦學校錄取的,不得轉錄,相關風險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四)港澳台籍適齡兒童少年
港澳台籍適齡兒童少年分以下兩種情形入學:
1.已於2024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取得居住證的港澳台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讀居住證所在地服務範圍內公辦學校,與“鼎湖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學權利,即視為“戶籍生”入學。
2.未辦理居住證的港澳台籍適齡兒童少年和已辦理居住證但不入讀居住證所在地服務範圍內公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與“憑積分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學權利,即視為“積分生”入學。
(五)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
1.報讀民辦學校公辦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
(1)報名對象:具有鼎湖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及符合《暫行辦法》入學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2)報名時間及流程:5月6日—13日,家長自行攜帶相關資料到擬報讀的民辦學校報名。(3)錄取原則:第一批錄取鼎湖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第二批錄取符合《暫行辦法》入學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如出現同一批次報讀人數大於民辦學校公辦學位計劃數時,由區教育局通過抽籤方式進行現場錄取。
2.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家長自5月6日起自行到我區各民辦學校報名。
民辦學校相關報名及收費詳情請家長直接諮詢各民辦學校。
(六)申請暫緩入學的適齡兒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等文件有關規定,如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請家長於5月6日前攜帶適齡兒童、少年及本人的身份證件、延緩入學申請書(需寫明延緩入學的原因並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到鼎湖區教育局三樓教育股提出延緩入學申請。
特別提示:沒有身份證號碼(未入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時須到鼎湖區教育局三樓教育股領取報名號。
【現場提交資料】
01
提交時間及地點
1.戶籍生:5月12日—13日提交資料到擬報讀學校。2.政策照顧生:5月6日—11日提交資料到區教育局三樓教育股;
3.積分生:5月31日—6月1日提交資料到第一志願擬報讀學校。
02
需提交的報名資料
1.戶籍生:報名表、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等複印件,並提供以上資料的原件審驗。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若《居民戶口簿》無法體現親子關係的還需提交出生證明複印件。
2.政策照顧生:相應佐證材料(詳見《暫行辦法》或對應教育優待政策)的複印件,並提供以上佐證資料的原件審驗。
3.積分生:積分入學申請表和《暫行辦法》規定資料的複印件,並提供資料的原件審驗。資料清單詳見《鼎湖區2024年秋季積分入學資料清單》或自行查閱《暫行辦法》。
特別說明:提交的各項資料審驗一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錄取資格。所有資料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逾期提交的資料視為招生報名無效資料。
【錄取辦法和批次】
(一)錄取批次及時間
第一批:5月22日,錄取戶籍生、政策照顧生和民辦學校公辦學位。
第二批:6月13日,錄取積分生。
家長可以在對應批次錄取結束後一周內,自行登錄“鼎湖區義務教育招生平台”(網址:http://dhbm.sincci.net/)查詢錄取結果。
(二)錄取辦法
按批次依次錄取,額滿即止。適齡兒童少年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和提交資料審核(未按時報名和提交資料審核視為自動放棄,不保留學位),經學校和教育局審核確認後,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新生均採用電腦錄取。
1.戶籍生:當實際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時,按照入戶時間先後順序錄取。未被錄取的,區教育局統一就近安排到同一片區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
2.積分生:首先遵循志願優先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完申請人居住地所在鎮(街道)內的公辦學校;未被居住地所在鎮(街道)公辦學校錄取的,申請人跨鎮(街道)報讀的學校統一按照積分優先原則,從高到低錄取。若出現多人並列入學積分線但學位不足的情況,採用抽籤辦法確定入學名單。未被錄取但選擇服從調配的,區教育局將視情況調配到其他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未被錄取且選擇不服從調配的,可自行到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申請第二批積分入學。
(三)第二批積分入學報名及錄取
區教育局根據學位實際情況,於6月17日公布第二批積分入學學校及學位數。第一批積分入學未被錄取且選擇不服從調配的,申請人可於6月18日—22日自行選擇一所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申請第二批積分入學,填寫《鼎湖區適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申請表(二次積分表)》(附件8),並提交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到擬報讀學校,對於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區教育局根據可以安排入學人數和報名人數劃定第二批入學積分線,按積分從高到低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申請第二批入學但積分達不到公辦學校入學積分線,或雖達到錄取積分線但因學位不足且抽籤沒抽中的適齡兒童少年,選擇服從調配的由區教育局調配到區內其他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如果公辦學校沒有學位剩餘或選擇不服從調配的,原則上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學校就讀或自行選擇到民辦學校就讀。
若有疑問可以撥打諮詢服務電話:
(0758)2626107、2626176(工作日上班時間接聽。由於諮詢人數較多,敬請家長優先致電學校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