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杜倩雯
孕婦腦死亡後還能妊娠產子?
美國佐治亞州一名孕婦自今年2月被宣布腦死亡後,一直依靠生命維持系統維持生命,近日,其母親稱,孩子已於當地時間13日通過剖腹產早產出生,體重僅0.8公斤,目前被送往了新生兒重症監護室。當地時間17日,該孕婦被停止了生命支持。
(圖片由ai生成)
據報道,該孕婦名叫阿德里安娜·史密斯,是一名31歲的護士。她在今年2月因嚴重頭痛去了醫院,接受藥物治療後回家。次日,史密斯的男友被她氣喘的聲音吵醒,並撥打了報警電話。送至醫院後,史密斯被確診腦內有血栓,並被宣布腦死亡。當時,史密斯已懷孕8周。
據悉,史密斯所在的佐治亞州法律規定女性懷孕6周後禁止墮胎,因而,醫生告訴史密斯的家人,法律規定必須讓她“活”下來並保住胎兒。對此,史密斯的家人表示心情複雜,“我們對此沒有選擇,也沒有發言權……我們的確想要這個孩子,這是我女兒的一部分,但決定權應該在我們自己,而不是州政府”。
此後,史密斯一直依靠生命維持系統維持生命,在腦死亡4個月後,她的寶寶於當地時間13日凌晨通過緊急剖腹產手術出生。據悉,史密斯的寶寶取名為錢斯,體重僅0.8公斤,目前在新生兒重症監護室。史密斯的母親說,“寶寶應該沒事。他在努力掙扎,我們只想為他祈禱”。此前,史密斯的母親說由於女兒的併發症,她的外孫可能會失明、無法行走,甚至難以存活。
史密斯的母親說,當地時間17日,她的女兒被停止了生命支持。
事件被媒體報道後,迅速引發了廣泛爭論。有網友們對其表示同情:“希望她的家人能早日振作起來!”有網友提出建議:“如果要強迫一個已經去世的女人繼續懷孕生孩子,那麼我希望政府能主動且長期承擔這些費用。”也有網友提出疑問:“腦死亡還要妊娠產子,是一個科學的做法嗎?”
對此,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婦產科副主任醫師馮秀山認為,如果要給已經腦死亡患者的孕婦提供生命維持,將主要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通過呼吸機維持心肺功能正常;第二,通過靜脈輸注營養液,保證機體及妊娠營養需求;第三,通過各類藥物,維持呼吸和循環、控制感染、防止血栓,並通過麻醉劑和鎮靜劑避免一些低級神經中樞的反射干擾操作。
“但是,這些基礎的生命支持,並不能保證胎兒萬無一失。”馮秀山稱,首先,孕婦在長期的呼吸機維持心肺功能下,仍然隨時有可能再次出現呼吸心跳驟停;其次,繼續使用麻醉劑和鎮靜劑,也可能對胎兒的發育造成影響。
“腦死亡孕婦無法給胎兒提供非常適合的發育條件。”馮秀山說,“這些指標不可量化,可能最終對胎兒遠期預後的影響概率會提高,比如智力發育不良或身高體重生長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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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河報·豫視頻 編輯:劉惠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