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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家裡經濟不富裕,媽媽總是說,過日子要算着來,恨不得一分錢掰成兩半用,可買可不買的東西堅決不買。
在她看來,衣服只是為了保暖,無所謂好看。所以在我的印象中,自己似乎沒穿過什麼新衣服,總是撿哥哥的舊衣服穿。
雖然我是女孩,但,那又有什麼分別呢!
為了不讓這些穿在身上的舊衣顯得那麼扎眼,媽媽甚至給我剪了一個小男士的髮型,這更讓我“安能辨我是雄雌”。
直到有一天,同學課間議論說:**總是撿他哥的舊衣服穿,搞得男不男女不女的,可真難看!
我假裝沒聽見似的,繞過他們,坐回自己的課桌前,生生忍住了即將滑落的眼淚。
晚上回到家,我把自己關在房裡,晚飯也賭氣沒吃。爸爸問我怎麼了,我再也忍不住委屈,倒在父親懷裡,抽抽噎噎地說:
“我再也不要穿哥哥的舊衣服了,我要做女孩子!”
那是一個寒冷的初冬早晨,爸爸騎着自行車,我坐在后座上,冷風吹落路邊殘敗的枯葉,可我的心裡卻是溫暖的:
爸爸花80塊,給我買了一件紅色的棉衣。
穿上新衣,我反覆照着鏡子,白皙的皮膚在紅色的映襯下發著光,眼裡飽含盈盈笑意,我竟然發現自己原來生得如此好看。
我一蹦一跳地跑去找媽媽,想讓她看看穿着新衣的我。房門沒關,裡面卻傳來了他們的爭吵聲。
“你倒是真捨得!我拚命省,你卻大手大腳亂花錢!”
“用在孩子身上怎麼叫亂花錢了。”
“小孩子有的穿就行了,要什麼好看!兒子馬上要讀初中了,花錢的地方還多哩!”
“你眼裡就只有兒子,我的女兒,我自己寶貝!”
後來,爸爸騎着自行車走了,說是廠子里加班,我知道他是要去掙那幾塊錢的加班費了吧。
望着父親遠去的背影,眼淚再次不爭氣地流了下來。從那天開始,我就在心底里暗暗發誓:
我將來長大了一定要變得很有錢,非常有錢!
上了大學,我第一次離開了家。未知的世界充滿了新奇,不變的是,我依然貧窮。室友們用着好幾百塊一套的化妝品,我還在用香皂洗臉。
當她們熱烈討論着某某品牌又出了好看的新款,我只有默默離開,到圖書館啃書。
我開始瘋狂打工,糖酒會上我一周賺到了一個月的生活費,用生平第一次自己親手賺到的錢給爸爸買了一件襯衣。
大學畢業,我放棄所學專業,選擇做一名銷售。無他,只是聽說銷售特別能賺錢。
我用了3個月時間,簽到一個大單,提成10萬。不到25歲,我已年入百萬。
憑着敏銳的商業嗅覺,30歲的我隻身創業想要再創輝煌,沒成想命運卻給我一記重拳,讓我跌落谷底。
失敗並不可怕,只要你有勇氣再站起來。
我用了3個月自學寫作,從一個新手小白到簽約作者;我又用了3個月,從自媒體新人到擁有數萬粉絲的養成系博主。
如今的我靠寫作月入過萬,足不出戶就能養活自己。我可以隨意買自己想買的衣服,也能隨時來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
我用錢再也不用看別人的臉色,再也不會因為錢而使自己的人生過得窘迫。正是過往的那些痛,讓我變得堅毅、勇敢、樂觀。
那個身處社會底層的我,只要有一絲希望,哪怕這希望微乎其微,也願意拼盡全力去爭取。
因為她知道,這可能是她能握住的唯一的機會了。
我想,被社會毒打,是成長必經的代價吧。這一路上,我笨拙地堅持着,為了一個不知可否的結果,做過許多旁人看似愚蠢的努力。
1000多個默默無聞的夜晚,挑燈奮戰,不問結果地書寫人生,還好我沒放棄。
這些年的努力,終於讓我明白了賺錢的意義:
為了在這個物質的世界裡,更體面、更有底氣地活着;為了儘可能緊地將命運牢牢攥在自己手中,而不是被動地被生活所選擇。
“一定要愛着些什麼,恰似草木對光陰的鐘情。”汪曾祺老師的這句話一直深得我心。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來如風雨,去似塵埃。倘若不愛點什麼,總感覺人生太過平淡。總該是有那麼幾件事情,值得我們投入真心與誠意。
我向來自認是俗人一個,在柴米油鹽中安享似水流年,又在風雨飄搖之時竭盡全力扭轉航向。
逃離兵荒馬亂的生活,掙脫浮光掠影的世界。安靜地思考,努力地書寫,認真地生活,愛這尋常日月,愛這大千世界。
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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