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海南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核心政策。该条例于今年5月28日经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海南以立法形式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为自贸港建设注入“人才引擎”。
《条例》专章规定关于国际人才的相关制度设计,以制度型开放破解人才流动壁垒。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处长余涛介绍,《条例》突出人才对外开放和合作。例如,明确引进境外教育资源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境外独立办学学校中全职工作的境外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海南自贸港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工程项目及人才奖项评选等。

6月12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专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主办方供图
在教育资源联动方面,支持高等学校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持续招收留学生,支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在海南自贸港开办专业化培训机构或者开展联合培训项目,培养实用型的技能人才等。
在创业就业便利方面,明确国际人才在海南自贸港就业创业的支持措施,规定外籍技术技能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在海南自贸港就业创业和永久居留、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境外职业资格实行单向认可、外籍和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领衔实施省科技项目等内容。
针对国际人才流动痛点,海南推出哪些便利措施?据海南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王成清介绍,截至目前,85个国家持普通护照的外籍人士可免签入境海南。除免签入境之外的外籍人才,来不及在境外办妥签证的,还可以按规定向海口和三亚口岸签证机关申办口岸签证入境。
同时,海南在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万宁、澄迈、陵水等8个市县设置13个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窗口,外籍人才可就近选择任一窗口申请办理签证证件。因正当合理事由需多次出入境的,可申办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在海南工作的外籍人才可按规定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证件。
此外,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同申请。
南方+记者 黄倩
【作者】 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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