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认为,东方世界的精神基础是直接的意识——即普遍精神的实体性;个人的主观意识和这种实体的普遍意识最初所发生的关系是信仰、信心和服从。在东方国家的生活里,我们看到一种逐渐发展而成为现实的、但没有进展成为个人主观的理性自由——这种精神状态可看作是世界历史的“幼年时期”。普遍精神的种种形式构成了东方各国的堂皇建筑,其中虽然具有一切理性的律令和道德,但是个人仍然被看作是无足轻重的。他们围绕着一个中心,即围绕着那位元首,他以大家长的资格居于至尊的地位——但他并不是罗马帝国宪法中的君主——因为这位元首必须执行道德规范,必须崇奉已经规定了的重要律令。因此,在西方完全属于个人自由范围内的种种行为,在东方也必须全部受到国家的道德或律令的限制或约束。
东方道德的显著原则就是它的“实体性”。道德的规定表现为各种“法律”,但是仿佛是一种来自于外界力量的管束,因为一切内在的东西——如“意见”、“良心”、“自由”等主观的东西——都没有得到承认。在某种情况下,司法只是依照表面的道德行使,只是当作强迫的特权而存在。东方人在法律中没有看到他们自己的意志,却看到了一种全然陌生的意志,所以他们发自于内心的遵从这些道德行动的意志则基本上没有。由于“精神”还没有意识到其自身所具有的主观内在性,所以它仍旧没有脱离“天然”的精神状态。外在的东西和内在的东西,法律和知识,还是一个东西——宗教和国家也是一样,整个来说,还是一种“神权的政体”即“上帝的王国”和世俗的王国混在一起。
东方国家的实体性集中于“唯一的一个人”——国家的一切皆隶属于这个“唯一的实体”,即“唯一的权力”,以致于任何其他的个人都没有单独的存在——想象的和自然的一切富丽都被这个实体所独占,个的主观自由完全埋没或消融于这个实体之中。所以,在这个“唯一的权力”面前,任何和它不相调和的东西都不能够维持一种独立的生存,而在这个“唯一的权力”范围以外只有反抗,但是由于这种反抗只是发生在中心势力的范围以外,所以它随意动荡但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发展。后来,那些从高原冲下来的野蛮部落——冲进这些东方国家,把它们踏为荒土——之后在这里就定居下来,放弃他们的野蛮生活,最后消失在由他们所重新构建的唯一实体之中。由于东方精神的实体性没有能力控制或克服它的对立面,所以它自身不可避免地走向分裂。
历史地看,东方精神的实体性直接分裂为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持久的稳定——可以称为仅仅属于空间的国家——成为非历史的历史。例如,中国这个国家就是以家族关系为基础的一种家长制的政府——它的政府用谨慎、劝谕和刑罚,来维持它的机构——它是一个不含诗意的帝国,因为它的形式无限性和理想性还不允许和它对峙的个人主观性的存在和发展。另一个极端是,和中国这种空间的稳定性断然相反的是在时间中的变易性——如,一直动乱不安的印度。
尽管中国和印度的内部相斗相杀、从不停息,但它们生存的原则并没有什么变化。东方历史的大部分,还是非历史的,因为它只是重复着那终古相同的毁灭——新生的东西,凭藉勇敢、力量、宽大而取得了先前的专制威仪所占据的位置,随后却又走上了自我毁灭的老路子——在这一切不息的变化中,没有取得任何新的进展,也就是说,这些变化不属于发展、因而它们也就没有历史。
正是在这一点上,历史便过渡到中亚细亚的波斯——但仅仅是在表面上从东亚过渡到中亚,因为后一个时代和前面的时代并没有必然性的联系。假如我们把后一个时代和前面的时代比较起来,它可以称为是世界历史的“少年时代”,因为那种属于孩童的安定和轻信已不再显明,而表现出来的是喧扰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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