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资料】雄性麋鹿的加冠行为与生俱来,以草为冠,这是我的见解。所谓“装饰行为”是一个女性概念,既无文化内涵,又无实用价值。
35、麋鹿之死
1995年8月6日上午,我们发现两头麋鹿的尸体浮在江面,第一时间报告市环保局,并按局领导指示向市公安局报案。
市公安局干警赶到现场,两头青年雄鹿被打捞上岸,一头右角与另一头左角被渔网缠住,民警鉴定“一个人为死结”被市电视台记者采访记录。

8月16日,中国环境报社驻湖北省记者冉启国在内参《环境情况》报道:石首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两头麋鹿非正常死亡、管理秩序混乱、土地问题没有解决、保护区难以行使管理职能。
记者报道“非正常死亡”依据我的观点。我认为,雄性麋鹿的加冠行为与生俱来,以草为冠。两头青年雄鹿尚不具备加冠的资格,即使加冠也非渔网。青年雄鹿在麋鹿社会担任前锋,被缠渔网是自然保护区秩序混乱的结果。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报道“非正常死亡”无懈可击,否则臆断不好收场。
9月下月,省局传来消息: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务院环委会联合组织的环保执法检查团将于10月6日至19日期间,前往石首检查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
一贯龟缩的市环保局领导活跃起来,疯传“全国人大”要到石首来追责!偷换概念屡见不鲜。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把手局长从我家里“偷偷借走”一盒打捞麋鹿尸体的现场录像带,交给市委书记夏述云,很快引发市长办公会议对我的声讨。
那时我38岁,没有逆来顺受的涵养。一句话:我们报案对不对?问得王市长立马转向,责问市公安局领导。与会人员朝我投来惊讶的目光,意思在说,你胆子不小,竟敢顶撞王市长!我要结论,不怕领导,这是我的习惯。本次会议要求,市公安局尽快结案。
孰是孰非,我们以市公安局的调查结论为准。拿我是问,何德何仁?
戴居华写于2022年11月10日

鹿王加冠,余祖云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