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人结婚非常早,而且生的孩子也比较多。古人结婚的平均年龄只有十四、五岁,三十多岁就当爷爷现象在以前很常见。
关于结婚的年龄,各朝法典中都有相关规定。在《周礼》中记载了女子的结婚年龄为20岁,可见,早在几千年前的周朝时期,女人的结婚年龄还是比较晚的。男女订婚年龄是二十岁和十五岁,结婚至迟为男三十岁、女二十岁,违者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然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开始强制女性早婚早育。比如春秋后期的霸主越王勾践规定了女子结婚的年龄为十五岁。越王勾践规定了如果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却不结婚,是要受到处罚的,如果女子到了十七岁还不嫁人,那么他们的父母也是有罪的,即连坐的惩罚措施。
到战国时期,有的国家降低到十四岁,其中秦国更是规定,女子身高达到一米三就必须要结婚。
汉代鼓励早婚,“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者五算”,要比一般人多交五倍的人头税。就是如果女子到了十五岁以上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六百钱。
魏晋时期更加严苛,规定婚龄为“女年二十以下,十四岁以上”“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女子如果到了十七岁还不结婚,那么官府就会出面将她嫁出去。甚至“未嫁隐匿者”家长处死刑。
唐太宗时还规定了女子十五岁以上未成亲,那么就会让当地的官员把她娶回家。唐代“凡男十五以上,女年十三以上,于法皆听嫁娶”
宋代法定婚龄依袭唐制,司马光在《书一仪》中将男女婚龄各提高一岁,朱熹《家礼》也采《书仪》之说,因而礼制上议婚年龄为“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十四至二十”,而按照宋代法律须在三年中成婚,于是开始出现了童养媳。由于家庭境遇及为了考取科举等原因,宋代男子的结婚年龄大多数在二十岁以上,平均婚龄是男二十四岁,女十八岁。
我国古代基于繁衍人口的目的,都是以早婚早育、鼓励生育为基点。一直到了民国时期,才明确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不得结婚。古代女子到一定年龄如果不结婚的话,是要遭受牢狱之灾的,关键不是你一个人受罪,而是全家跟着你一起受罪,这无形之中就给父母形成了压力,趁着规定年龄之前,赶紧把女儿给嫁出去,省的全家都去蹲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