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股份(002122)索赔时效仅剩最后四个月,逾期将错过索赔末班车
天马股份股民索赔条件: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看,依据《民法典》、《证券法》以及最高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2022)的相关规定判断,在2016年12月3日至2018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天马股份(002122)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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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2019年11月5日,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马股份、ST天马,证券代码:002122)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20号)。证监会决定: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 款。此前,在2018年4月28日,天马股份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天马股份具体信披违规违法行为已初步查明。
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天马股份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天马股份构成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赔偿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根据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披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过错的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等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22年10月31日,仅剩最后4个月,请勿错过索赔末班车。需要向大家提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未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天马股份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股票损失。所以适格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应主动、积极地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该案前期已有终审胜诉判决。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等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