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4) 日本、韓國..等國都把國民所得 後15%的國民 列為【低收入戶】,北歐是 後 30% ,台灣卻為國民所得 後 3% 列為【低收入戶】,使實際【低收入戶】的國民,無法受到政府更多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