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28日起,按照民航局發布的通知,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記者發現,截至發稿時,仍有部分電商平台在售賣3c認證標籤貼紙等相關產品。首都國際機場和大興國際機場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自行張貼認證的充電寶不能帶上飛機。律師則表示,隨意張貼相關認證標識,可能會被追究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在石景山京西大悅城內,多家專賣店的工作人員表示,自從通知發布後,來諮詢的顧客一直不斷。「都是來諮詢充電寶3c認證的。」工作人員表示,這兩天店內充電寶的銷售量比以往翻了一倍。在電商平台上,不少商家在展示產品時,直接打出了「3c」「國標3c認證」等宣傳語。工作人員表示,其實早在2023年7月,市場監管總局就曾發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對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移動電源實施ccc認證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和標註認證標誌的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從去年起,3c認證就屬於強制性規定,所以我們店內目前在售的充電寶均有3c認證。」門店工作人員說。
記者注意到,目前一些購物平台上仍有商家在售賣3c認證的標籤貼紙。相關截圖顯示,只需要幾元錢,就能買到上千張貼紙。記者致電首都國際機場和大興國際機場,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只有自帶3c認證的充電寶才可以帶上飛機。「無論是有認證無標識還是標識被磨掉的充電寶都不行,自己貼上去的更不可以。」工作人員表示,即便是確有認證或原本有標識的充電寶,自行貼上標籤也是不可以的。
京師律師事務所的許浩律師表示,隨意張貼相關認證標識,根據行為主體和造成後果的不同,可能會被追究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根據《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自行製作與國家3c認證標誌相同或近似的貼紙,屬於「偽造、變造認證標誌」,可處2萬至10萬元罰款。若將假貼紙用於未認證產品,依據《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可按「銷售未經強制性認證產品」處理,處5萬至20萬元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
「如果偽造3c認證證書或標籤,還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許浩介紹,若虛假認證產品存在質量缺陷,且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可能觸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的銷售偽劣產品罪。此外,擅自生產銷售3c標識還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買到虛假認證產品有權要求退貨、退款,並主張三倍賠償;若產品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生產者、銷售者需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如果平台未盡審核義務導致虛假認證產品流通,生產者、銷售者需與平台對消費者損失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有權退貨退款並要求三倍賠償。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黃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