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頭盔外,7月1日起,電動車上路有「2禁3罰」新要求,車主注意了

電動車給出行提供了便利,不過在使用電動車時,各地對電動車的管理也比較嚴格,從7月1日起,除了必須要佩戴安全頭盔以外,電動車上路還有「2禁3罰」新要求,違規的話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車主要注意了。

騎電動車出行需要佩戴安全頭盔

電動車雖然方便,但是它的防護措施卻比較差,特別是兩輪電動車,騎行時必須要佩戴安全頭盔。

頭盔能在碰撞中吸收衝擊力,可以降低頭部受傷的風險,有數據顯示,佩戴頭盔可使事故死亡率下降40%以上,7月1日起,佩戴的安全頭盔要符合新標準,需要具備3c認證標識,不要選劣質或未認證的頭盔。

如果未佩戴安全頭盔上路,被交警查處將會受到50~2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甚至還可能會扣車,出行時要做到「一人一盔」,才能夠全家平安。

7月1日起,禁止兩種車型上路行駛

第1種:過渡期結束的超標車

超標車指的是速度、重量或者功率超標的車型,多地為這類車輛設置過渡期,但是過渡期結束後,這類車輛就不允許上路了。

從7月1日起,陝西全省、海南海口、海南屯昌等地,原來的超標車過渡期都將結束,目前已經明確超標車型禁止上路行駛,如果繼續上路,將會受到罰款的處罰。

所以懸掛臨時牌照的超標車就不要繼續使用了,避免違規上路受到罰款,甚至會直接扣車進行強制報廢,這對車主來說很不划算。建議置換成新國標電動車,可以以舊換新以外還能夠領取國家補貼。

第2種:禁止未備案的非標車

非標測指的是未通過工信部備案的三無產品,這類車輛無生產許可、無合格證、無保險,關鍵是沒有工信部的公告目錄,這類車輛只能通過備案登記的方式上臨時號牌。

從7月1日起,四川涼山州等地非標車備案登記將結束,如果車輛沒有備案登記,沒有臨時號牌,那麼就將禁止上路行駛了,所以還沒有備案的車主抓緊時間,避免影響上路。

7月1日起,三種違規行為將會被罰款

除了對特定車型限制以外,從7月1日起,如果存在這三種違規行為,被交警查處的話,就會受到罰款的處罰。

不按規定載人

電動車分層多種類型,每種車型都有明確的載人標準,必須嚴格遵守年齡和數量的限制。比如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12歲以下兒童,電動輕便摩托車不能載任何人,電動摩托車只能搭載一名成年人。

違規載人存在安全風險,被交警查處將會要求現場改正,並對車主處以30~50元的罰款。

不要非法改裝加裝

很多車主在用電動車的時候,會對車輛進行非法改裝或者加裝,同樣是不允許的違規行為,包括解除速度限制、更換大功率電機,另外加裝遮陽傘、改裝電池等等,都屬於違法行為。

改裝車輛上路,被交警查處將會要求恢復原狀,並會對車主處以300~500元罰款,另外對改裝商家進行溯源,進行更為嚴格的處罰。

不要飛線充電

進入炎熱夏季,電動車起火事故增加,很多電動車火災都是有私拉亂接電線「飛線充電」導致的,各地嚴厲禁止飛線充電。

如果飛線充電被消防部門或者夜查工作專班查處,將會處以300~500元罰款,而且物業管理部門也將會受到相應的罰款處罰。

總結

7月1日新規的「2禁3罰」,標誌著電動車管理進入嚴管時代。從頭盔佩戴到車輛禁止,再到行為處罰,層層遞進,旨在構建「人車路」協同的安全體系。車主在使用電動車時一定要注意避免,不要等到被罰款了才後悔。#夏季圖文激勵計劃#

那麼,對此你怎麼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