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蒙作為近些年來華為最受矚目的商標,但是其註冊之路並不順利。在2020年的5月,華為申請註冊的第38307327號「鴻蒙」商標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理由是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情形。
知蟬網的法律團隊指出,所謂的《商標法》第三十條指的是,「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根據公開信息,目前有兩家公司註冊有「鴻蒙」相關的商標信息,包括北京海岸鴻蒙標準物質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和河北鴻蒙廣告發展有限公司。
儘管華為進行了訴權請求,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華為提出的主張依據不足,不予支持,對其請求進行駁回。
而就在日前,華為正式開通了「華為HarmonyOS」的官方微博。目前多方消息顯示,最快在6月份安卓與iOS之外的第三大手機操作系統鴻蒙有望正式開始規模化推送,此次商標被駁回,對華為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
其實華為在知識產權這一塊的前瞻性是有的,華為很早就意識到在智能手機的操作系統專利全部掌握在國外企業手上的世界形勢下,華為如果不想未來被卡著脖子就必須開發自己的操作系統,所以在2012年的時候自有操作系統"鴻蒙"就已經開始規划了,在中美貿易戰爆發之時,鴻蒙系統的研發已經持續了接近7年。但同7年研發相比,華為對商標的規劃卻略顯不足,直到2019年5月才申請註冊了「華為鴻蒙」商標,可以說華為對於鴻蒙商標的註冊晚了不止一步。
對於華為這一類科技企業來說,第42類商標是必須註冊的。上述提到的北京海岸鴻蒙標準物質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就在2010年就已經註冊了比較近似的商標。而在2019年5月,一家叫做惠州市契貝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也幾乎同時與華為申請註冊「鴻蒙」商標,所以華為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大量註冊「華為鴻蒙」商標。
商標是一個企業的標誌,更重要的是企業形象和信譽的集中表現,企業通過商標向消費者傳遞品牌理念和企業文化,商標隨著企業的發展而提升價值,商標也成為留存消費者的重要因素。根據中國移動終端實驗室發布的《2020年5G終端消費趨勢報告》,華為是用戶忠誠度、流入概率最高的手機品牌,其中留存意向達到了74.6%。
鴻蒙系統在這些年的宣傳渲染下已經緊緊地和華為捆綁在了一起,商標的社會認可度極高。華為鴻蒙的官方微博開通後,在一條微博未發的前提下,就已經俘獲了11萬多名粉絲,可見鴻蒙商標的號召力,這也是華為在一開始鴻蒙商標被駁回時,會急於進行訴權的原因。
一件商品有商標和沒商標在消費者的心目中中會擁有截然不同的地位,舉個例子,賓士的GLS和北汽BJ90基本上就是同一輛車換了不同的品牌LOGO而已,但是命運大相徑庭。賓士GLS售價百萬,銷量好到要加價,而BJ90優惠50萬都賣不出去。品牌是企業極為重要的無形資產,但品牌只是一個商業概念,商標才是法律上的概念。企業如果想要確保自己的正當權益,註冊商標是必不可少的。
知識產權是現代商業世界的規則之一,華為是中國企業中對於知識產權運用比較好的企業,不僅在5G技術專利上遙遙領先,還極為尊重商業規則,截至2018年底華為累計授權專利87805項,2015年以來知識產權收入就超過了14億美元。
眼下,雖然「鴻蒙」的商標被駁回,但華為還留了一手。華為手中依然握有」華為鴻蒙「的商標,可以說華為完善的知識產權布局為自己留了一條後路。
華為的鴻蒙商標被駁回對於所有企業都是一個警示,切記資本未動,知產應當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