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科技的飛速發展,「刷臉」這一便捷的人臉識別技術在社會生活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從小區門禁、酒店入住登記,到交通出行的身份核驗、金融支付的安全認證,幾乎在經濟社會的各個領域,都能看到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場景。這項技術憑藉其高效、便捷的特點,極大地提升了社會運行效率,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了諸多便利。

然而,在便捷性背後,人臉識別技術的安全隱患也日益凸顯。由於該技術涉及到個人生物信息的採集與使用,一旦管理不善,可能會導致個人信息泄露、濫用等問題,給用戶的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帶來威脅。
為了規範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今年3月2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公安部聯合發布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一重要法規將於6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為人臉識別技術的合理應用劃定邊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
記者根據《辦法》,梳理了以下幾點值得公眾特別關注的內容:
1. 個人同意權與撤回權:
· 基於個人同意處理人臉信息的,必須取得個人在充分知情前提下自願、明確作出的單獨同意。
· 個人有權撤回其同意。個人信息處理者必須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方式。
2. 備案管理:
· 延續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思路。
· 存儲人臉信息數量達到10萬人的個人信息處理者,需在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以上網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
· 終止應用人臉識別技術的,應在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註銷備案手續,並依法處理人臉信息。
3. 禁止「強制刷臉」,保障替代方式:
· 實現相同目的或達到同等業務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臉識別技術方式的,不得將人臉識別作為唯一驗證方式。
· 若個人不同意通過人臉信息驗證身份,必須為其提供其他合理且便捷的身份驗證方式。
· 特別關注特殊群體: 處理殘疾人、老年人等人臉信息時,必須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相關規定,並遵循最小必要原則。
4. 公共場所採集嚴格限定:
· 在公共場所安裝人臉識別設備,必須是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
· 需依法合理確定採集區域,並設置顯著提示標識。
· 明確禁區: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賓館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衛生間等公共場所中的私密空間內部安裝人臉識別設備。
5. 人臉信息泄露危害深遠:
· 人臉信息具有唯一性和終身性,一旦泄露,危害比密碼泄露更為持久和嚴重,不僅威脅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還可能威脅公共安全。
6. 公眾如何加強自我保護?
· 強化保護意識: 對公共場所、手機應用提出的人臉信息採集要求保持謹慎態度。
· 謹慎分享信息: 不隨意向不特定人群分享包含個人清晰人臉的照片、視頻。分享時注意限制範圍。
· 管理設備許可權: 注意設置手機設備及App的許可權,定期檢查隱私設置。
· 選擇官方渠道: 盡量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App。
· 勇於維權: 對於違法違規處理人臉信息的行為,任何組織、個人都有權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同時,專家提醒: 即將施行的《辦法》共20條,為個人人臉信息的安全應用提供了多方位的監管框架。公眾在享受技術便利的同時,應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了解並善用新規賦予的權利,共同維護自身信息安全和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