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紅嬋被網暴一事持續發酵,廣州警方在4月10日第一時間發布通報,隨後公安部又以專項打擊飯圈亂象的形式再次通報,接連發聲足以看出對這件事的重視程度。
警方的反應速度值得肯定。徐某(男,31歲)創建跳水「飯圈」微信群,拉業內人士及粉絲入群,為發泄不滿、宣洩戾氣,不斷變換昵稱,多次在群內發表針對廣東省二沙體育訓練中心一運動員的侮辱性言論,惡意拉踩引戰,造成惡劣影響。

警方查實後,對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罰款,同時對群內其他參與不當言論的行為人員一併處理,從法律層面給了網暴者一記當頭棒喝。
作為公眾人物,全紅嬋年紀尚小卻承受著不該有的網路暴力,警方快速介入、依法處罰。有人問「怎麼才十天」,是不是太輕了?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或者多次發送侮辱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情節較重的,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
也就是說,在這一個條款對應的處罰幅度里,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已經是高位處理。公安部門能做的懲戒基本到此為止,後續的治理還得靠其他環節發力。

但是如果僅僅到此為止的話,這件事情能夠吸取教訓嗎?體育圈的飯圈亂象早已不是新鮮事,乒乓球隊的粉絲互撕、惡意攻擊運動員,甚至鬧到國際賽場,丟人又敗壞風氣,可最後有誰受到處罰了?大多不了了之。
正是因為以往的違規成本太低,才讓這類飯圈惡俗風氣愈演愈烈。這次針對全紅嬋的網暴,本質上也是畸形飯圈文化的延伸,如果只是處理幾個帶頭鬧事的人,沒有從根源上整治,很快就會有人效仿,類似的網暴事件依舊會捲土重來。這次的處理能讓人吸取教訓嗎?我對此並不樂觀。
必須追問群內「相關人員」的身份,體育部門該給公眾一個明確說法。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此前明確表態,無論涉及誰,都要嚴肅處理。
這個微信群里有不少業內人士,他們身在群中,看著全紅嬋被肆意辱罵,是全程沉默默許,還是根本沒關注群消息?無論哪種情況,都站不住腳。明知是惡意網暴群卻不退出、不制止,本身就是一種立場表態,更是對不良風氣的縱容。
全紅嬋為國爭光,年紀輕輕就背負著巨大壓力,不該成為飯圈爭鬥的犧牲品。相關業內人士混跡辱罵群,不僅違背職業操守,更寒了運動員的心。
體育管理部門不能只停留在口頭表態,必須深入調查,查清涉事人員身份,公開處理結果,給全紅嬋、給公眾一個交代。只有從行業內部肅清歪風,結合法律懲戒雙管齊下,才能真正遏制住針對運動員的網暴亂象,還體育圈一片乾淨的環境。